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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收录 1,000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3年

某市金融监管局原局长范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范某在2018年至2021年担任某市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办理金融信贷业务提供帮助。其家庭财产出现异常增长,经审计发现范某及其家属持有价值125万元的房产、车辆等资产,但无法说明合法来源。范某通过虚构海外投资、隐瞒工资收入等方式掩盖资金去向,部分赃款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及子女教育支出。2022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处金融系统腐败案件时,发现范某财产来源不明问题并移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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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0年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科员沈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至2023年期间,沈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审核科员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文件初审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工程量、伪造资质文件等方式,帮助多家企业获取非法中标资格。经审计发现,沈某家庭资产中存在30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其本人供述称部分资金来源于亲属代持的招投标咨询费,但无法提供具体交易记录。2024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沈某异常资产情况,随即启动调查程序。沈某在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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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0年

某市医疗集团采购科原科员卢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卢某在担任某市医疗集团采购科科员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过程,通过虚增采购价格、伪造验收单据等方式侵吞公款共计12.8万元。其妻子李某在2022年3月以卢某名义购买高档轿车、名表等奢侈品,涉案财物价值达8.3万元。纪委监委在2023年4月开展医疗系统专项巡视时,发现该集团采购台账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经审计核实后对卢某启动初核程序。卢某在留置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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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0年

某市金融监管局原局长杨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19年至2022年,杨某在担任某市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金融监管项目、伪造银行流水等方式侵吞公款,累计非法占有320万元。其妻子张某等人协助将赃款转移至境外账户,通过虚假贸易合同进行洗钱。2023年4月,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杨某家庭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随即启动问责程序。经审计部门核查,杨某无法说明其持有房产、奢侈品等资产的合法来源,涉案资金去向不明。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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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2年

某县生态环境局基层干部陆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陆某自2021年起担任某县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科员,负责辖区内环保项目验收工作。其家庭财产经审计显示,2021年至2023年间累计达350万元,明显超出合法收入范围。经调查发现,陆某通过虚开发票、伪造验收报告等方式,利用职务便利在环保治理工程中非法套取财政资金120万元,并接受企业贿赂80万元,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高消费支出。2023年7月,某县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陆某财产异常,移送县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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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4年

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厅级干部谭某境外财产来源不明案

谭某自2018年起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个企业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收受他人财物累计达150万元。其妻子李某通过境外投资公司操控资金,在谭某任职期间持续转入其个人控制的海外账户,用于购置房产及奢侈品消费。2022年6月,某省纪委监委在巡视中发现谭某家庭境外资产异常,经审计发现其名下瑞士银行账户存有无法说明来源的20万美元存款。谭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但对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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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19年

某县税务局原局长肖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肖某于2018年至2021年担任某县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内企业办理税收优惠事项时收受好处费,通过虚设亲属名义投资、隐匿收入等方式掩盖非法所得。经审计发现其家庭总资产较合法收入增长23万元,但肖某在调查中拒不说明资金去向,仅提供部分虚假理财凭证。2022年,某市监委在查处企业偷税漏税案件时,发现肖某存在资金来源不明问题,遂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因原审判决未充分核实资金流动链条,上级法院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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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18年

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副局长陆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陆某在2018年至2021年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环保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通过境外虚假投资协议、隐匿收入等方式非法获取资金。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账户及境外关联公司名下持有320万元人民币无法说明来源的财产,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海外房产及奢侈品。2022年纪委监委在查处该局违规审批案件时,发现陆某存在异常资金流动,随即启动财产调查程序。陆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虽退缴部分赃款,但始终未能完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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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2年

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魏某来源不明案

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魏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地产公司违规审批土地使用权提供帮助。其通过亲属王某代持方式收受企业赠送的现金共计3.2万元,并将赃款转入王某实际控制的海外账户进行隐匿。2022年6月,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魏某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存在明显差异,遂将其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魏某无法说明其名下价值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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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3年

某省医疗医药集团原董事长袁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袁某在担任某省医疗医药集团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参与药品采购招投标工作。经查其家庭财产总额达18万元,其中15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涉及虚报投资收益、隐瞒受贿所得等非法途径。涉案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进行转移。2024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处医疗系统腐败案件时发现袁某财产异常,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袁某在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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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4年

某市自然资源局处级干部何某境外财产来源不明案

何某自2018年起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征收科科长,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为开发商违规操作,帮助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获取地块。期间通过虚构工程项目、隐瞒土地增值收益等方式侵吞公共资产,涉案金额达280万元。该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用于购置奢侈品及投资虚拟货币,经审计部门核查发现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无法说明合法来源。2022年因群众举报被某省监委立案调查,何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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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18年

某市交通局处级干部董某财产来源不明案

董某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某市交通局工程管理处处长,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审批及监管工作。其家庭财产经审计发现明显超出合法收入范围,存在大量无法说明来源的资金。董某通过虚构工程合同、虚增项目造价等手段,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获取财物累计达4.8万元,部分资金用于购置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2022年6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董某财产异常,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经初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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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2年

某县自然资源局曹某亲属代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19年至2022年期间,曹某在担任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审批科员时,利用职务便利为某房地产企业违规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收受企业主王某所送现金共计1.2万元。曹某将赃款通过其侄子李某代持,李某以虚假投资名义将资金转入境外账户。2022年6月,某县群众举报曹某财产异常,县纪委监委启动核查程序。经审计发现曹某家庭总资产达85万元,其中32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曹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万元,但剩余资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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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19年

某市财政局原主任苏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19年至2022年期间,苏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采购项目、伪造合同等方式侵吞公款,涉案金额达200万元。其在任职期间长期隐瞒资金去向,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但始终无法说明200万元来源。2023年纪委监委在调查其他案件时发现苏某涉嫌违规操作政府采购项目,遂启动再审程序。苏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其余赃款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及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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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3年

某市交通局处级干部朱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朱某在担任某市交通局工程管理处处长职务过程中,利用负责市政工程招投标及项目监管的职权便利,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造价、违规干预招投标等方式非法获取资金。其家庭财产经审计显示,名下拥有房产5处、车辆3台及现金资产120万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范围。经核查,朱某无法说明230万元财产来源,其中部分资金通过他人账户转入境外离岸公司。纪委监委在调查某市政道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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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0年

某市自然资源局原科员孙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孙某(男,38岁)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征收科科员,2018年至2021年期间负责辖区土地出让相关工作。其通过虚增土地评估价、违规操作审批流程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获取3宗工业用地出让资格,累计获取非法利益320万元。该资金通过多层转账至其亲属账户,经审计部门核查发现孙某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严重不符,但其始终拒绝说明资金具体来源。2022年案件移交检察机关,经初审认定孙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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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3年

某市财政局原局长曹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曹某利用其担任某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过程中收受供应商财物,通过其侄子名义设立虚假投资公司,将非法所得28.5万元转入该公司账户,虚构工程项目进行资金流转。案发后,巡视巡察组在核查某市2021年度政府采购专项审计时发现曹某家庭资产异常增长,其妻王某配合调查交代曹某将受贿所得委托他人代持。曹某到案后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退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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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0年

某市财政局采购科科长陈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陈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期间,利用审核政府采购预算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供应商资质、伪造合同文本等方式,将公共资金转入个人控制的境外账户。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总额达320万元,但陈某无法说明其中280万元的合法来源。2023年10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陈某多次违规干预招投标程序,导致多个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出现资金缺口。案发后陈某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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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2年

某县税务局基层干部许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许某原系某县税务局第三税务所科员,2018年至2022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内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收受好处费共计320万元。其通过亲属许某某(化名)代持资产,将赃款用于购买境外房产及虚拟货币,涉案财产去向不明。2022年审计署专项审计中发现许某家庭财产远超合法收入,经初核确认其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许某在初查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面前退缴部分赃款并认罪悔罪,导致国家税收监管体系出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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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19年

某省教育厅厅级干部谢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8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省教育厅原厅级干部谢某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存在巨大差距。经查明,谢某在2015年至2021年任职期间,通过虚构工程项目、伪造合同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资金,累计形成无法说明来源的财产达320万元。其将赃款主要用于购置多处高档房产及奢侈品消费,涉案资金去向不明。案件线索经审计部门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后,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发现谢某长期隐瞒多个境外账户资金流动情况。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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