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厅级干部谭某境外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谭某自2018年起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个企业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收受他人财物累计达150万元。其妻子李某通过境外投资公司操控资金,在谭某任职期间持续转入其个人控制的海外账户,用于购置房产及奢侈品消费。2022年6月,某省纪委监委在巡视中发现谭某家庭境外资产异常,经审计发现其名下瑞士银行账户存有无法说明来源的20万美元存款。谭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但对剩余70万元境外财产来源始终拒不说明。该案导致行政审批流程出现严重腐败漏洞,损害政府公信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2023年3月,谭某因拒绝配合调查、销毁部分财务凭证被检察机关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无罪,谭某上诉后,上级法院指令原审法院重新审理,最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谭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退缴违法所得130万元,追缴剩余非法财产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规范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尤其对境外资产加强监管,防范权力寻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