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库
共收录 3,870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赵某诉某酒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2年11月,赵某入住某酒店,夜间前往酒店二楼餐厅就餐。在通过连接一楼大厅与二楼的旋转楼梯时,因楼梯转角处地面湿滑且未设置防滑垫,赵某不慎踩空摔倒。现场照片显示,该处虽有“小心地滑”警示牌,但位置隐蔽且被绿植遮挡,警示效果不足。赵某摔倒后感到右膝剧烈疼痛,经某医院诊断为右膝软组织损伤。治疗期间,赵某因行动不便产生误工损失。后经司法鉴定,赵某伤情未构成伤残等级,但需定期复查。赵某与酒店方就是否尽
查看详情 →陈某诉某市公园管理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3年5月1日,游客陈某购票进入某市公园游览。行至公园内一处连接主步道与观景台的仿古石阶处,该处台阶因长期风化导致表面严重磨损且防滑条缺失,夜间照明亦存在盲区。陈某在拾级而上时,因踩空且无警示标志,从约两米高的台阶处坠落。事故导致陈某右腿粉碎性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陈某随后在医院接受治疗,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陈某认为公园管理处作为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公
查看详情 →赵某诉某景区管理公司及孙某公共场所活动安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2023年10月,赵某作为游客进入某山区景区游览。该景区为提升体验,在一段陡峭的山道台阶处设置了简易护栏,但台阶表面因雨水冲刷存在严重湿滑且部分石阶破损,经营者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未安排专人疏导。赵某在攀爬过程中,因踩到松动且湿滑的石阶失足,从约两米高的台阶处坠落。坠落过程中,同游的孙某试图拉拽赵某,但因用力过猛导致赵某重心进一步失控,加剧了坠落伤害。赵某被送医后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颅内出血,经鉴定为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乐园游乐场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下午,10岁的张某随父母前往某乐园游乐场游玩。在前往“丛林探险”项目区域的途中,张某经过一段连接主通道与游乐设施的室外台阶。该处台阶因近期雨水冲刷,表面附着青苔且部分边缘破损,但未设置任何防滑提示或警示标志。张某在下台阶时不慎踩滑,摔倒在地,导致右膝严重擦伤及软组织挫裂伤。事故发生后,张某父母立即向游乐场工作人员投诉,要求查看监控并记录事故情况,工作人员虽进行了初步安抚但未提供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酒店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晚,张某受邀前往某酒店三楼宴会厅参加其主办的“社区邻里联谊会”。活动期间,张某因前往二楼洗手间,沿酒店内部旋转楼梯下行。该楼梯为大理石材质,表面光滑且未设置防滑条,转角处照明昏暗。张某在下至二楼平台时,因视线受阻且地面湿滑摔倒,从二楼平台高处坠落至一楼大厅地面。经医院诊断,张某右侧胫骨骨折,住院治疗15天,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张某事后向酒店方索赔,酒店以张某自身未注意安全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商场及李某生命权纠纷案
2022年5月12日晚,受害人张某(盲人)前往某商场购物。在商场二楼通往三楼的公共楼梯处,因台阶边缘防滑条缺失且照明不足,张某不慎踩空摔倒。此时,第三人李某正快速奔跑经过该楼梯下方,试图进入隔壁娱乐场所,其奔跑产生的震动及视线受阻进一步导致张某失去平衡,头部重重撞击台阶硬角。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张某家属调取现场照片,发现楼梯缺陷明显。家属曾就安全隐患向商场投诉,但未获整改。经鉴定,张某系颅脑
查看详情 →赵某诉某体育中心及孙某生命权纠纷案
2022年5月12日晚,72岁的赵某前往某体育中心游泳馆。该场馆台阶由设施维护单位日常维保。当晚20时许,赵某在通过连接大厅与泳池区的公共台阶时,因台阶边缘防滑条脱落且存在明显湿滑积水,不慎摔倒。摔倒瞬间,第三人孙某(非工作人员)正快速奔跑经过,虽未直接撞击赵某,但其行为加剧了现场混乱及赵某失衡。赵某头部重创昏迷,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属多次向体育中心投诉并要求调取监控,体育中心承认已收到关于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超市公共场所安全伤害纠纷案
2023年10月15日,正值“双十一”预热促销,某超市举办大型群众性促销活动。受害人张某作为游客进入超市二楼生鲜区,在通过连接一楼与二楼的自动扶梯旁楼梯时,因楼梯转角处铺设的地垫严重卷边、台阶边缘存在明显破损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导致张某踩空摔倒。张某从约两米高的台阶处坠落至一楼地面,头部撞击坚硬地面。事故发生后,超市工作人员虽进行初步救助并拨打120,但张某因颅脑损伤被紧急送医,经诊断为重度颅脑
查看详情 →赵某诉某市体育中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受害人赵某前往某市体育中心参观。该场馆为举办大型赛事,临时搭建了通往二层看台的金属台阶。赵某在拾级而上时,因台阶边缘防滑条缺失且夜间照明不足,不慎踩空,从约两米高的台阶处坠落。事故导致赵某颅脑严重受损,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赵某家属随后向体育中心提出索赔,双方就是否存在设施缺陷、照明是否达标及赔偿责任比例产生重大分歧。体育中心主张已尽基本管理义务,赵某自身未注意观察;赵某家属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商场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晚,受害人张某持有效消费凭证进入某商场“星光”娱乐中心参与夜间团建活动。该娱乐中心由某商场委托某物业公司负责日常设施维护。当晚21时许,张某在前往二楼包厢途中,因楼梯转角处台阶存在约15厘米的高低差且未设置警示标识,不慎绊倒并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张某于次日死亡。经鉴定,张某系颅脑损伤死亡。事故发生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认定该娱乐场所未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体育中心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晚,受害人张某前往位于市中心的“某体育中心”游泳馆更衣。该场馆为多层建筑,张某在通过连接更衣区与泳池区的内部楼梯下行时,因第三级台阶边缘存在约2厘米的明显破损剥落,且该处地面潮湿有积水,导致张某踩空摔倒。现场监控显示,事发区域虽设有“小心地滑”警示牌,但位置隐蔽且被杂物遮挡,未能起到充分警示作用。张某摔倒后头部及肢体多处着地,经送医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及轻微脑震荡,住院治疗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体育中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下午,12岁的张某随父母前往某体育中心游泳馆。场馆内设有通往更衣室的公共台阶,该台阶表面铺设光滑石材,未设置防滑条,且转角处无警示标识。张某在奔跑过程中不慎滑倒,头部及四肢撞击台阶边缘。现场安保人员李某虽在场,但未及时制止未成年人奔跑行为,亦未第一时间提供必要救助。张某被送往某医院就诊,经诊断为软组织损伤及轻微脑震荡。事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出具报告指出该场馆台阶坡度及防滑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游乐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3年5月1日,12岁的张某随父母前往某游乐园游玩。在前往“极速飞车”游乐设施区域的途中,张某因追赶同伴,独自跑上一处连接两个平台的室外旋转楼梯。该楼梯坡度较大,且部分台阶边缘存在明显磨损和松动,未设置防滑条或警示标识。张某在下行过程中踩空,从约3米高的楼梯平台处坠落至地面水泥地。现场安保人员李某虽在场,但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危险区域,也未设置隔离栏。张某被紧急送医,经诊断为右胫骨骨折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国际机场管理公司公共场所安全伤害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原告张某乘坐航班抵达某国际机场。在通过到达层大厅前往出租车候车区时,张某注意到连接大厅与地下车库的公共楼梯存在明显设计缺陷:楼梯转角处未设置防滑垫,且转角处台阶高度不一致,形成约5厘米的隐蔽性高低差。张某因手提行李重心不稳,踩入该高低差处瞬间失衡,向后摔倒。张某头部及右下肢着地,当场昏迷。周围工作人员随后报警并拨打120。张某被送往某医院急诊,经CT检查确诊为右胫骨平台骨折及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市火车站管理处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
2022年11月12日,原告张某前往某市火车站候车。在通过进站口与站台连接处的自动扶梯旁楼梯时,因该处台阶边缘防滑条磨损严重且存在明显破损,张某不慎踩空摔倒。事故导致张某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经住院治疗及多次手术,最终构成八级伤残。张某随后向车站管理方索赔,但双方就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产生重大争议。张某主张车站未设置足够警示标志且设施老化;车站辩称已张贴警示且张某自身疏忽。张某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健身中心生命权纠纷案
2022年5月12日晚,受害人张某(化名,72岁)持某健身中心提供的电子消费凭证进入其位于某商场三楼的健身房锻炼。健身中心内部通往二层的楼梯存在台阶高度不均、无防滑处理且无警示标识的缺陷。张某在下楼过程中因踩空台阶发生高处坠落,头部及躯干遭受严重撞击。事故发生后,张某被紧急送医,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司法鉴定,张某系因高处坠落导致颅脑损伤死亡。张某家属起诉要求某健身中心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主张其未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游乐园管理人公共场所安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下午,受害人张某前往位于某市中心的“欢乐天地”游乐园游玩。该游乐园为吸引客流,在连接主游乐区与休息区的通道处设置了一组带有弧形设计的台阶。当日午后,张某沿该台阶下行时,因台阶表面湿滑且未铺设防滑垫,加之台阶转角处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或扶手,导致张某重心不稳摔倒。张某头部重重撞击台阶边缘,当场昏迷,被周围游客及工作人员紧急送医。经医院诊断,张某遭受重度颅脑损伤,伴有颅内出血及脑挫裂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餐厅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晚,游客张某前往位于某商业区中心的“味达轩”餐厅就餐。该餐厅二楼设有通往露天观景台的旋转楼梯,楼梯台阶边缘防滑条磨损严重且夜间照明不足。当晚20时许,张某沿楼梯下行时因视线受阻且踩到湿滑台阶,不慎摔倒并从二楼高处坠落至一楼大厅地面。事故导致张某右腿粉碎性骨折,经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等共计8.2万元。张某认为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提起诉讼。餐厅辩称楼梯符合验收标准,张某自身行走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景区管理公司公共场所安全伤害纠纷案
2023年5月1日,残疾人张某持门票进入某景区游览。在攀登通往观景台的室外台阶时,因台阶边缘防滑条缺失且坡度设计不符合无障碍设施规范,张某不慎绊倒,从约两米高的台阶处坠落。现场安保人员虽在场但未及时提供有效协助。张某经送医诊断为右胫骨骨折,住院治疗20天,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张某主张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设施存在缺陷,要求赔偿。景区辩称台阶已通过验收,属特种设备范畴,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且张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酒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盲人张某佩戴导盲绳独自入住某酒店。当晚20时许,张某在酒店大堂前往电梯间途中,因大堂地面铺设的地毯边缘未固定平整,且现场照明不足,导致其被绊倒。此时,酒店工作人员李某驾驶清洁用的洗地机(属特种设备)正在附近作业,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且未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洗地机突然转向碰撞到摔倒的张某。张某头部及胸部遭受撞击后昏迷,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司法鉴定,张某系颅脑损伤死亡,其自身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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