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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收录 1,000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2年

某省教育发展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丁某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6月,某省教育发展投资集团在巡视巡察中发现集团原董事长丁某存在多笔异常资金流动。经调查,丁某在2018年至2020年任职期间,通过其表弟李某注册的教育咨询公司代持个人财产,利用职务便利为某教育项目招投标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企业贿赂共计人民币12万元。该笔资金经丁某指示通过伪造合同、虚增项目成本等方式转移至李某控制的账户,形成5万元以下的财产差额。案发后,丁某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并配合调查,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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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2年

某市自然资源局科级干部田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田某利用其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审批科科员职务便利,在参与某开发区土地出让项目过程中,通过虚增土地评估价值、违规降低竞拍门槛等方式,为3家房地产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收受企业贿赂共计15万元,将赃款存入个人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并通过购买奢侈品、投资虚拟货币及借给亲属周转等方式隐匿资金。经核查,田某家庭财产总额达28万元,其中13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2023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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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2年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长金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18年至2022年,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金某在负责招投标监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投标企业贿赂共计15万元。其通过亲属张某代持赃款,将部分资金用于购买位于某市的两处房产及多份理财产品,剩余资金据为己有。2023年巡视巡察发现金某家庭财产明显超出合法收入范围,经审计确认其本人及亲属账户存在12万元无法说明来源的财产。金某在初审阶段仅退缴3万元赃款,对剩余资金来源拒不交代,导致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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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0年

某市司法局原科员徐某境外财产来源不明案

徐某在2018年至2021年任职于某市司法局期间,利用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法律文书、虚增案件处理费用等方式非法收受企业贿赂。经审计发现其家庭总资产达320万元,其中15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涉案资金主要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用于购买某国房产及高档消费。纪委监委在调查某市法律服务行业腐败问题时,通过调取徐某及其家属境外银行流水发现异常资金流动,其在初审阶段故意隐瞒海外存款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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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3年

某省教育系统何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18年至2022年,何某在担任某省教育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企业教育项目审批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合计280万元。其通过亲属李某等人名义持有房产、理财产品,掩饰非法所得来源。2023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何某家庭资产异常增长,启动调查程序。经查明,何某长期通过亲属代持方式隐藏赃款,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购置高档轿车,其余资金流向不明。一审中何某拒不退赃,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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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0年

某省金融工作局原局长卢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8月,某省金融工作局原局长卢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金融机构违规审批信贷项目,通过虚构合作方、伪造材料等方式获取非法收益。经审计发现,卢某家庭财产总额达320万元,其合法收入仅能解释120万元,剩余200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涉案资金主要通过境外账户转移及购置奢侈品等途径隐匿。2022年3月,省纪委监委在金融系统巡视中发现卢某财产异常情况,遂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卢某在一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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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4年

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于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2年3月,某省自然资源局在土地出让监管中发现异常资金流动。于某作为该局原局长,利用职务便利在2018年至2021年间,通过违规干预土地审批程序,为某开发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家庭财产中存在23万元现金及贵重物品,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纪委监委在调查该局土地出让腐败问题时,通过调取于某及其家属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发现异常,经多次询问于某均未提供完整财产来源说明。涉案赃款23万元已全部退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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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3年

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局长叶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叶某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时,利用主管环境执法及项目审批的职权便利,通过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方式非法获取财物。经审计发现,叶某家庭财产总额达18万元,其无法说明其中12万元的合法来源。涉案资金主要用于购置高档轿车及奢侈品,部分流向境外账户。2023年3月,中央巡视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财产异常情况,某省纪委监委随即立案调查。叶某在初审阶段仅退还赃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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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0年

某省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董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董某自2015年至2021年担任某省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规划调整等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家庭财产经审计发现超出合法收入180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购置境外房产,50万元存入多个海外账户,剩余资金通过虚开发票、伪造合同等方式隐匿。2022年群众举报其财产异常,纪检监察机关启动专项调查,发现董某通过干预土地交易获取非法利益。董某在初审阶段拒不交代财产来源,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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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2年

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宋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18年至2022年期间,宋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时,利用其负责土地审批及出让的职权,通过亲属代持方式侵吞土地出让金。其先以他人名义投资设立空壳公司,伪造合作协议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00万元转入该账户,后通过亲属账户进行资金流转,最终隐匿于境外房产及奢侈品消费。2023年,某市纪委监委在调查该局土地违规审批问题时,发现宋某家庭资产异常增长线索,遂启动再审程序。经审计查明,宋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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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4年

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吴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吴某在某市卫健委担任处级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医药企业提供违规审批、采购优惠等帮助,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开发票及伪造合同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并隐匿部分资金。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总额达420万元,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部分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案件由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线索并移送检察机关,经初查后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立案侦查。吴某在侦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80万元,但剩余240万元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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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1年

某省金融监管局原处长姜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姜某自2015年起任某省银保监局信贷监管处副处长,2018年升任处长。在任职期间,其通过伪造境外投资协议、虚构跨境贸易合同等方式,将300万元非法所得转移至海外账户,用于购置别墅及珠宝收藏。2021年,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处一起银行违规放贷案时发现姜某存在异常境外资产,经审计确认其家庭总资产达480万元,其中30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案件经某省检察院提起公诉,原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三年,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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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0年

某县国企改制领导小组原成员任某来源不明案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任某利用担任某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便利,在推进某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通过伪造财务凭证、虚增补偿费用等方式,非法占有改制资金共计3.8万元。该笔资金经审计发现存在异常流动,但任某始终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案发后,某县纪委监委依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资金去向涉及其个人账户及亲属名下多家公司。任某在初审阶段拒不交代资金去向,后在二审期间虽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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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19年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朱某境外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至2023年,朱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项目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投标文件、虚增项目预算等方式,非法收受多家企业贿赂共计280万元。其中150万元被其转移至境外账户用于购置房产和奢侈品,其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分散存放。2023年6月,某省纪委监委在巡视中发现其财产申报异常,随即启动调查。朱某在初审阶段仅承认部分资金来源,后在证据面前被迫承认境外资金无法说明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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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4年

某市某银行科员石某财产来源查证不实案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石某在担任某市某银行基层信贷科员时,利用审核贷款资料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企业资产、伪造财务报表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违规办理贷款。其家庭财产中存在3.8万元现金及高档手表等物品,无法说明合法来源。2023年3月,某市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银行信贷审批异常情况,随即启动案件初核程序。经调取石某及其家属银行流水、财产申报材料,查明其涉嫌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涉案金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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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1年

某省国企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韩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间,韩某在担任某省国企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时,利用负责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便利,通过虚报资产转让价格、伪造财务凭证等方式,非法获取巨额资金。经查明,韩某家庭财产中存在5万元至2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其中部分资金来源于改制企业资产处置中的暗箱操作。案件因群众举报引发,某省监察委介入调查后发现其财产来源不明问题,经审计确认涉案金额达12万元,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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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18年

某省检察院原局长任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8月,某省检察院原局长任某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群众举报。任某在担任该省检察机关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涉案人员提供司法保护,通过亲属账户接收不明资金,涉及金额达320万元。其犯罪手段表现为刻意隐瞒收受财物事实,伪造虚假投资凭证,将非法所得混入合法收入账户,同时通过境外账户转移部分资金。2022年3月,纪检监察机关接到实名举报后启动调查,发现任某名下房产、车辆及存款与收入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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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4年

某省金融监管局处级干部罗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罗某系某省金融监管局信贷管理处原处长,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负责辖区内金融机构信贷审批工作。在任职期间,罗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项目、伪造文件等方式违规干预信贷业务,其家庭财产中存在20万元至30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资金。经审计发现,罗某名下房产、理财产品及现金总额达286万元,其中153万元无法提供合法收入证明。2023年10月,某省审计厅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财产异常,移交纪检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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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19年

某市财政局采购科袁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袁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员时,利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供应商资质、篡改招标文件等方式,帮助多家企业获取政府采购合同。涉案金额达320万元,其中150万元通过境外账户转移至新加坡,其余资金用于购置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2024年3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袁某家庭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遂将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经调查,袁某无法说明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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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职务犯罪· 2020年

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苏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苏某在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帮助。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苏某无法说明58万元现金及3辆豪华轿车等资产来源。其通过亲属代持、虚构投资等方式隐匿财产,导致相关部门无法查证资金流向。2023年3月,巡视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苏某财产异常情况,经调查核实其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苏某在初审时主动退缴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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