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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吴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吴某在某市卫健委担任处级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医药企业提供违规审批、采购优惠等帮助,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开发票及伪造合同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并隐匿部分资金。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总额达420万元,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部分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案件由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线索并移送检察机关,经初查后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立案侦查。吴某在侦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80万元,但剩余240万元赃款仍无法追回。其行为导致医疗采购腐败现象滋生,严重损害公立医院廉洁形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120万元。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吴某对指控提出异议,案件经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

判决结果

吴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未退缴的240万元赃款继续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财经纪律,强化对财产申报的监督,防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利益。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