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教育系统何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某省教育系统何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何某在担任某省教育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企业教育项目审批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合计280万元。其通过亲属李某等人名义持有房产、理财产品,掩饰非法所得来源。2023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何某家庭资产异常增长,启动调查程序。经查明,何某长期通过亲属代持方式隐藏赃款,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购置高档轿车,其余资金流向不明。一审中何某拒不退赃,仅承认部分犯罪事实,导致案件关键证据缺失。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调取其亲属代持资产的银行流水,确认财产来源不明的违法性。该行为导致教育专项资金被截留,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百万元。

审理过程

该案由某市纪委监委在教育项目专项审计中发现线索,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八年,何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证据,法院综合全案事实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亲属关系掩盖非法所得,维护教育领域资金安全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