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库
共收录 3,968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沈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沈某某与陈某某原系夫妻,双方于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债务由陈某某承担。离婚后,沈某某发现协议遗漏了陈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第三人李某借款的50万元债务。因陈某某拒不履行清偿义务,李某起诉沈某某,法院判决沈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沈某某在执行该判决后,发现陈某某存在转移财产行为,且婚姻期间陈某某曾实施家庭暴力。沈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陈某某偿还其代为清偿的债务本息,并主张因陈某某过错导致债
查看详情 →冯某某与博某某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案
冯某某与博某某于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冯某某,存款平分。离婚后,冯某某发现博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隐匿了一笔50万元的银行理财收益,该笔款项未列入离婚财产分割清单。冯某某主张该笔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博某某存在恶意隐匿行为,要求重新分割。博某某辩称该款项系其个人婚前财产转化,且离婚协议已涵盖所有财产,拒绝分割。双方协商无果,冯某某遂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条款,并依法分割
查看详情 →彭某诉焦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彭某与被告焦某原系夫妻,焦某系现役军人。双方于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2023年,彭某发现焦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了一处位于市中心的商铺产权,该财产未在离婚协议中列明。彭某主张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重新分割,并因焦某存在重大过错(与他人同居)主张损害赔偿。焦某辩称该商铺系其婚前个人财产,且彭某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鉴于涉军婚姻特殊性,法院需审慎处理财产分割与过错认定问题。
查看详情 →离婚协议遗漏财产分割案
原告与被告于2021年协议离婚,约定共同财产已全部分割。2023年,原告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购买的一处房产未在离婚协议中列明,该房产登记在被告名下,但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存款。原告主张该房产属遗漏财产,要求依法分割。被告辩称该房产系其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且原告起诉时已过诉讼时效。鉴于原告目前处于哺乳期,且案件涉及家庭隐私,双方对财产性质争议较大,遂诉至法院。
查看详情 →韩某申请执行吴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韩某与吴某原系夫妻,双方于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韩某所有。离婚后,韩某发现吴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隐匿了一处位于市中心的商铺产权,该财产未在离婚协议中分割。韩某主张该商铺系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依法分割。吴某辩称该商铺系其个人婚前财产,且韩某在离婚时已知晓该财产存在,故无权再行主张。双方协商未果,韩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该隐匿财产。
查看详情 →董某某诉王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董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原系夫妻,王某某系现役军人。双方于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2023年,董某某发现王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其祖父遗产一套房产,该房产在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董某某主张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要求重新分割。王某某辩称该房产系个人继承所得,且因涉军身份及隐私,拒绝公开审理。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离婚后发现遗漏的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及如何分割。
查看详情 →曾某某诉沈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曾某某与被告沈某某原系夫妻,双方于2020年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2023年,曾某某主张沈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且离婚时遗漏了沈某某继承其父母的一笔遗产,要求重新分割。曾某某提交证人证言证明家暴事实,并申请调取沈某某亲属的继承公证档案。沈某某辩称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所谓“遗漏财产”实为曾某某个人婚前财产,不存在遗漏情形,家暴指控亦无充分证据支持
查看详情 →刘某诉麻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刘某与麻某原系夫妻,双方于2020年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及车辆分割,但未提及麻某名下某私募基金份额。2023年,刘某发现该基金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巨额收益,遂起诉要求分割。麻某辩称该基金系其个人婚前财产转化,且离婚时双方已明确“其他财产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故拒绝分割。本案核心争议在于离婚协议中“兜底条款”是否涵盖未列明的金融资产,以及该基金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鉴于涉及第三人(基
查看详情 →王某某申请执行曹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王某某与曹某某于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女方,存款平分。2023年,王某某发现曹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隐匿了一处位于郊区的商铺,该财产未在离婚协议中分割。王某某认为曹某某存在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该商铺。曹某某辩称该商铺系其婚前个人财产,且王某某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该商铺是否属于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是否存在隐匿情节。
查看详情 →周某某申请执行李某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原系夫妻,李某某系现役军人。双方于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共同债务由李某某承担。离婚后,周某某发现离婚协议未分割李某某名下的一处隐匿房产,且该房产抵押产生的债务被错误列入共同债务。周某某主张该房产为李某某个人财产,相关债务应由其独自承担,遂诉至法院。李某某辩称债务性质不明,且涉及军人婚姻特殊保护,拒绝承担。本案核心争议在于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及债务承担划分的认定,特别是涉军婚姻
查看详情 →冯某某与陈某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冯某某(原告,军人)与陈某某(被告,非军人)于2018年登记结婚,2020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债务各自承担。2022年,冯某某发现陈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第三方借款50万元用于家庭装修,该债务未在离婚协议中披露。冯某某主张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要求陈某某承担50%清偿责任。陈某某辩称该借款系其个人经营亏损所致,且冯某某作为军人长期驻外,对家庭装修不知情,拒绝分担。双
查看详情 →彭某与焦某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案
彭某与焦某于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焦某,存款平分。离婚后,焦某发现彭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于焦某孕期隐瞒了一笔大额定期存款,并在离婚协议中故意未予分割。焦某认为该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其作为孕期妇女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该笔遗漏财产。彭某辩称该款项已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本案核心争议在于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及孕期妇女权益保护。
查看详情 →朱某与马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朱某与马某原系夫妻,双方于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共同财产已全部分割。2022年,朱某发现马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一笔50万元的夫妻共同存款转入其个人控制的隐蔽账户,并在离婚时故意隐瞒。朱某主张该款项属于离婚时未处理的遗漏财产,要求重新分割。同时,朱某提交证据证明马某在婚姻期间存在长期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马某存在重大过错。朱某诉请法院判令马某少分或不分该笔遗漏财产,并支付精神
查看详情 →张某某与王某某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纠纷案
张某某与王某某于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2023年,张某某发现王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其父遗产一套房产,因王某某隐瞒未申报,该房产未在离婚协议中处理。张某某主张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要求重新分割。王某某辩称该房产系其个人继承所得,且离婚时双方已确认无其他共同财产。争议焦点在于该继承房产是否属于离婚时遗漏的共同财产,以及是否涉及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
查看详情 →林某诉蒋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林某与被告蒋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2022年协议离婚,约定共同财产已全部分割完毕。2023年,林某发现蒋某在离婚前隐瞒了一处位于市中心的商铺产权,该商铺登记在蒋某名下,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林某主张该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依法分割。鉴于林某目前处于哺乳期,且双方对商铺价值存在较大分歧,林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商铺为共同财产并予以分割。
查看详情 →蒋某申请执行曹某离婚遗漏财产分割案
蒋某与曹某原系夫妻,双方于三年前协议离婚,约定子女由曹某抚养,蒋某支付抚养费。离婚后,蒋某发现曹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隐匿了一处位于市中心的商铺,该财产未在离婚协议中分割。蒋某主张该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依法分割。曹某辩称该商铺系其个人婚前财产,且蒋某在离婚时已知晓该财产存在,故无权再行主张。双方协商未果,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该遗漏财产。
查看详情 →胡某某与马某某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案
胡某某与马某某于2021年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女方。2023年,胡某某发现马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利用胡某某不知情,将一套位于郊区的商铺登记在第三人张某名下,该商铺系夫妻共同财产。胡某某主张该转移行为构成恶意隐匿财产,且马某某在胡某某孕期存在重大过错,要求重新分割该商铺并主张损害赔偿。马某某辩称商铺系张某个人财产,与己无关,拒绝分割。
查看详情 →谢某与刘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谢某与刘某系涉外婚姻,双方于境外登记结婚后回国生活。离婚协议约定了房产及车辆分割,但未提及刘某在境外持有的某科技公司股权。谢某婚后发现该股权,主张其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刘某存在转移资产过错,要求重新分割并索赔。刘某辩称该股权系婚前个人财产,且谢某未在法定时效内主张。双方因财产性质认定及过错赔偿产生激烈争议,诉至法院。
查看详情 →张某某与郭某某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案
原告张某某(军人)与被告郭某某原系夫妻,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郭某某。2023年,张某某发现离婚前郭某某隐匿了一笔由其父母继承的存款,该笔款项未纳入离婚财产分割范围。张某某主张该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继承所得,要求重新分割。郭某某辩称该款项系其个人受赠财产,且已过诉讼时效。本案涉及涉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及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的析产争议。
查看详情 →赵某某诉麻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麻某某原系夫妻,双方于2018年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车辆及存款的分割方案,但未提及被告名下某银行理财账户。2023年,原告在整理旧物时发现该账户存在大额资金,遂起诉要求分割。被告辩称该款项系其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且原告早已知晓。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该遗漏财产是否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是否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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