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

法律案例库

共收录 1,892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20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现役军人)与被告李某原系夫妻,双方于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冷静期内,张某因执行任务失联,李某未予通知即单方领取离婚证。张某归队后发现婚姻状态已解除,认为李某恶意规避冷静期规定,损害其作为军人的婚姻权益,遂诉请撤销离婚登记。争议焦点在于协议离婚程序是否合法及军人婚姻保护条款的适用。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23年

邓某申请执行陈某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邓某与陈某于2023年1月协议离婚,民政局颁发离婚证。2023年3月,邓某发现陈某在离婚冷静期内与第三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该行为导致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遂主张离婚登记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请求撤销离婚登记。邓某认为,依据《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之立法本意,旨在防止冲动离婚,陈某在冷静期内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序良俗,致使离婚意思表示不真实。本案争议核心在于协议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违背忠实义务是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19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22年登记结婚。2023年3月,李某因长期遭受张某家庭暴力,在恐惧与胁迫下签署离婚协议,并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冷静期内,李某收集了张某施暴的录音及伤情照片。冷静期届满后,李某拒绝领取离婚证,主张该离婚登记系受胁迫所致,请求撤销。张某则辩称双方系自愿离婚,仅对财产分割有异议,拒绝撤销登记。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协议离婚是否因家庭暴力导致的胁迫而无效,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22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3年5月,双方因感情不和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子女由张某抚养,李某支付抚养费,并办理离婚登记。然而,李某在冷静期内发现其已怀孕,且胎儿为张某亲生。李某主张该离婚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及显失公平,且涉及孕期妇女特殊保护,遂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未果,进而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民政局作出的离婚登记行为。被告民政局辩称登记程序合法,原告起诉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22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现役军人)与被告李某协议离婚,民政局颁发离婚证后,张某反悔。张某主张离婚登记时未充分履行冷静期告知义务,且李某隐瞒巨额债务,导致财产分割显失公平。张某以民政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离婚登记。案件涉及涉军婚姻特殊保护及协议离婚程序合法性争议。张某提交婚姻登记档案、债务凭证及心理评估报告,主张登记程序违法及意思表示不真实。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19年

于某诉朱某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于某与被告朱某于2023年1月协议离婚并办理登记。冷静期内,于某发现朱某恶意隐匿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将多处房产过户至亲属名下及大额资金转出。于某遂在冷静期届满前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撤销离婚登记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并要求重新分割被隐匿财产。朱某辩称离婚系双方自愿,财产已分割完毕,拒绝重新分割。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协议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发现对方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时,是否有权请求撤销离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16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23年1月协议离婚,民政局颁发离婚证。离婚后,张某发现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实施家庭暴力,且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系在李某胁迫下达成,非真实意思表示。张某遂起诉请求撤销离婚登记中关于子女抚养的条款,并主张重新分割财产。李某辩称离婚系双方自愿,冷静期已过,协议合法有效,拒绝变更抚养权。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协议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因受胁迫或存在重大误解导致的子女抚养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19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系现役军人,被告系地方人员。双方于2023年5月前往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当时未充分理解《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冷静期内,原告因执行紧急任务未能及时与被告沟通,被告误以为原告放弃离婚意愿,遂在冷静期届满后拒绝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原告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且被告存在恶意利用程序拖延行为,遂起诉请求撤销离婚登记,恢复婚姻关系。本案涉及涉军婚姻特殊保护及冷静期适用争议。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19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23年5月协议离婚,并在民政局完成登记。离婚后,张某发现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巨额债务,且张某当时处于哺乳期,未充分知晓财产全貌。张某主张该离婚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及显失公平,请求撤销离婚登记中关于债务承担及财产分割的条款。李某辩称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离婚登记已生效,拒绝撤销。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协议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一方以涉孕期/哺乳期信息不对称为由,主张撤销已生效的离婚协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18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甲(中国籍)与被告乙(外籍)于2020年登记结婚。2023年3月,双方因感情破裂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甲、债务由乙承担,并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内,甲发现乙隐瞒巨额境外债务,遂撤回申请。后乙擅自伪造甲的签名,再次提交离婚申请并获准登记。甲认为该离婚登记程序违法且内容显失公平,诉请撤销离婚登记。本案涉及涉外婚姻财产分割及离婚冷静期制度下的意思表示真实性认定,争议焦点在于乙伪造签名行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17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甲与被告乙协议离婚并办理登记后,因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反悔,诉请撤销。争议焦点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及子女探视权的约定是否显失公平。甲主张签署时受胁迫,且未充分考虑子女未来教育支出。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且存在一方隐匿部分共同财产的特殊情节,导致双方对析产方案分歧巨大,引发后续诉讼。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23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军人)与被告李某协议离婚并办理登记后,因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比例产生争议,张某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张某主张离婚协议中债务分担显失公平,且李某隐瞒巨额债务,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李某辩称债务系张某个人赌博所致,同意离婚但拒绝重新分割。本案特殊情节在于原告为现役军人,涉及军婚保护及离婚冷静期后的协议效力认定。双方对债务真实性及用途存在重大分歧,导致原离婚协议基础动摇,引发后续诉讼。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23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外籍)与被告(中国籍)婚后定居国内,协议离婚时约定共同债务由被告全额承担。冷静期内,原告发现被告恶意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遂申请撤销离婚登记。被告辩称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且债务划分已生效。本案涉及涉外婚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争议,核心在于冷静期内撤销登记的合法性及债务条款的效力。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16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中国籍)与被告李某(外籍)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3年3月,双方因感情破裂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子女由李某抚养,张某支付抚养费,并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但婚姻登记机关因系统误操作向双方颁发了离婚证。张某事后发现李某在涉外婚姻财产分割中存在隐瞒境外资产行为,遂起诉要求撤销离婚登记并重新分割财产。李某辩称离婚登记程序合法,且张某未在法定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21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中国籍)与被告李某(外籍)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3年3月,双方因感情破裂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共同债务由李某全额承担。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申请发证,但民政局因系统误操作直接注销了离婚登记申请并出具了离婚证。后张某发现李某恶意转移资产且无力偿还共同债务,遂起诉要求撤销离婚登记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并重新分割财产。本案涉及涉外婚姻及离婚冷静期程序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18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23年1月协议离婚,并办理登记。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张某反悔,主张其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处于哺乳期,且协议中关于共同债务由李某独自承担的条款显失公平,遂起诉要求撤销离婚登记。张某称当时情绪激动,未充分理解法律后果,且该债务实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应由李某单方承担。李某辩称离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冷静期已过,登记合法有效,拒绝撤销。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17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23年1月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共同财产归女方,债务由男方承担,并于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依法未解除。2023年6月,张某以李某隐瞒巨额债务为由,诉请撤销离婚登记并重新分割财产。张某提交银行流水、借条及微信聊天记录为证,主张李某恶意转移资产。李某辩称双方已达成真实意思表示,且张某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协议离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19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22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3年1月,双方因性格不合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子女由李某抚养,张某支付抚养费并放弃部分共同财产,随后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在30天冷静期内,张某反悔,认为协议显失公平且未充分考虑子女利益,遂单方撤回申请。然而,李某坚持离婚,双方未能在期满后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张某起诉要求确认离婚登记程序违法并撤销离婚意向,主张原协议无效。本案核心争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23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原系夫妻,双方于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并领取离婚证。离婚后,张某发现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恶意隐匿、转移巨额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此前达成的子女抚养协议显失公平。张某认为李某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登记中关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约定,并重新分割财产。李某辩称离婚登记合法有效,财产分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拒绝撤销。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协议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一方能否以

查看详情 →
离婚纠纷离婚协议· 2020年

适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登记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23年1月协议离婚,并办理登记。离婚后,双方因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及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张某主张离婚时存在重大误解,且李某隐瞒了共同债务,导致财产分割显失公平,遂起诉要求撤销离婚登记。李某辩称离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冷静期内未提出异议,且所谓债务系李某个人赌债,不应由张某承担。本案涉及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及复杂财产析产,争议焦点在于协议离婚的效力认定及隐藏债务的处理。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