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库
共收录 25,642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高某某诉陆某某涉财产隐匿转移离婚案
原告高某某与被告陆某某系涉外婚姻,婚后共同居住于内地。原告主张双方感情破裂诉请离婚,并指控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恶意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原告指出,被告利用其掌控家庭财务之便,将多处不动产及大额存款通过虚假交易或亲属代持方式转移至案外人名下,导致可供分割的财产大幅减少。被告辩称财产变动系正常家庭支出及投资行为,否认隐匿意图。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被告是否存在《民法典》规定的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以及
查看详情 →高某某诉陆某某涉军人婚姻离婚债务清偿案
原告高某某与被告陆某某系合法夫妻,陆某某现役军人。婚后双方因长期分居产生矛盾,高某某提起离婚诉讼。争议焦点在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高某某主张陆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用于非家庭共同生活,并提供了一段陆某某承认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未告知其的录音(视听资料)。陆某某辩称该债务用于家庭装修,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鉴于陆某某的军人身份,本案涉及对军婚的特殊保护及债务性质的严格审查。
查看详情 →博某某申请执行周某某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
博某某与周某某系涉外婚姻,婚后育有一未成年子女。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请离婚,争议焦点在于位于境外的房产及境内存款的分割方案。周某某主张该房产为其婚前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博某某则提交境外产权登记文件及婚后共同还贷记录,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数额存在较大分歧,周某某以工作繁忙为由主张由博某某抚养,博某某则强调其长期陪伴子女的事实。案件涉及跨境财产认定及子女利益
查看详情 →涉外离婚纠纷案
原告系中国籍,被告系外籍人士,双方婚后定居国内。原告起诉离婚,主张夫妻感情破裂,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处理被告名下位于境外的家族信托受益权。被告辩称感情未破裂,且该信托资产属其个人婚前财产,不应纳入析产范围。鉴于原告目前处于哺乳期,且案件涉及境外资产调查及隐私保护,争议焦点集中于涉外财产定性及哺乳期妇女权益保护。
查看详情 →朱某诉谢某涉外离婚损害赔偿案
原告朱某与被告谢某系涉外婚姻,婚后育有一子。婚姻存续期间,谢某长期对朱某实施家庭暴力,朱某多次报警并就医。朱某通过恢复谢某手机删除的微信聊天记录及云端备份的伤情照片等电子数据,证明谢某存在重大过错。朱某起诉要求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谢某辩称双方感情破裂系性格不合,否认暴力事实,但无法提供反证。本案涉及涉外因素,且因涉及家庭暴力隐私,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查看详情 →涉外离婚继承与析产案
原告甲(中国籍)与被告乙(外籍)于2010年在境外登记结婚,婚后定居中国。2023年,甲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分割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及乙名下的境外股权。争议焦点在于该房产虽登记在乙名下,但购房款主要来源于甲的婚前存款及婚后共同收入,且乙主张该股权为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对财产性质认定分歧巨大,乙抗辩称其境外资产受外国法律管辖,不应纳入中国法院审理范围,导致案件涉及复杂的涉外法律适用与财产析产问题。
查看详情 →涉外离婚损害赔偿案
原告李某(中国籍)与被告张某(外籍)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2年起,双方因文化差异及沟通不畅产生矛盾。2023年初,被告张某在醉酒状态下多次对原告实施肢体暴力,并伴有言语侮辱,导致原告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及心理创伤。原告曾报警并就医,但被告事后否认暴力行为,坚称系双方争吵中的意外碰撞。原告认为被告存在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据《民法典》主张因家庭暴力
查看详情 →曹某某申请执行胡某某涉外离婚析产案
曹某某与胡某某系涉外婚姻,婚后育有一未成年子女。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请离婚并分割位于境外的房产及境内存款。审理中,胡某某主张该房产系其婚前个人财产,且曹某某未尽家庭义务,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曹某某提交证人证言证明胡某某存在转移资产行为,并强调子女随其生活更有利于成长。案件涉及跨境财产认定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争议焦点在于涉外不动产的权属认定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界定。
查看详情 →涉外离婚纠纷案
原告张某(中国籍)与被告李某(外籍)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1年起,双方因文化差异及经济问题矛盾激化。李某长期对张某实施精神及肢体暴力,张某多次报警并就医。2023年,张某起诉离婚,主张李某存在家暴过错,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及存款,并主张家务劳动补偿。李某辩称感情未破裂,且否认家暴,认为财产分割不公。本案涉及涉外婚姻解除、家庭暴力认定及夫妻共同财产析产争议,情节复杂,涉及
查看详情 →焦某诉彭某涉军人婚姻离婚损害赔偿案
上诉人焦某(女)与被上诉人彭某(男,现役军人)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彭某长期驻守边疆,双方聚少离多。2021年起,焦某发现彭某在通信中频繁与异性保持暧昧联系,并存在大额不明支出。焦某遂起诉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一审法院以保护军人婚姻稳定为由,判决不准离婚。焦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焦某提交彭某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彭某承认精神出轨但辩称未构成法定过错。本案涉及涉军人婚姻
查看详情 →徐某某申请执行孙某某涉外离婚子女抚养安排案
徐某某与孙某某系涉外婚姻,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子女由孙某某直接抚养,徐某某享有探望权。离婚后,孙某某未按约定配合徐某某行使探望权,反而将子女长期带往境外居住,导致徐某某无法履行父亲职责。徐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安排。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涉外背景下探望权的具体执行方式及子女最佳利益的平衡。
查看详情 →朱某诉谢某涉外离婚纠纷案
原告朱某(中国籍)与被告谢某(外籍)于2018年在境外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年两周岁,处于哺乳期。双方因文化差异及长期分居导致感情破裂。2023年5月,朱某以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女儿由其直接抚养,谢某支付抚养费。谢某辩称同意离婚,但认为女儿随其生活更有利于接受国际化教育,且朱某收入不稳定,不具备抚养优势。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哺乳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涉外因素下
查看详情 →涉外离婚纠纷案
原告张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现役军人)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2年,张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李某作为被告,依据《民法典》第1081条提出军人婚姻特别保护抗辩,主张夫妻感情未破裂。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海外房产及存款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张某提交境外银行流水及房产证复印件作为物证,主张李某存在过错;李某则提交部队出具的无过错证明及家庭和睦证据,坚决不同意离婚。一
查看详情 →彭某诉周某涉外离婚纠纷案
原告彭某与被告周某系涉外婚姻,婚后育有一子。彭某主张周某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并提供多次报警记录及伤情照片。双方婚后在境内购置房产一套,周某父母曾出资部分款项。彭某认为该出资属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要求析产并主张因家暴请求损害赔偿。周某辩称暴力情节轻微,且父母出资明确为对其个人的赠与,拒绝分割。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就财产性质及家暴认定存在重大分歧,导致离婚诉讼进入二审程序。
查看详情 →邓某诉胡某涉外离婚债务清偿案
邓某与胡某系涉外婚姻,婚后长期居住于中国境内。婚姻存续期间,胡某以个人名义在境外举债用于其个人投资,债权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邓某辩称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胡某存在隐匿财产行为。双方因离婚及债务分担产生争议,邓某诉请法院确认该笔债务为胡某个人债务,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涉及跨境资金流动及证据认定难点,争议焦点在于债务性质的认定及涉外因素下的财产查控。
查看详情 →涉外离婚纠纷案
原告系中国籍,被告系外籍人士,双方于境外登记结婚后回国定居。婚后育有一子,现年六岁。因长期分居及文化差异,夫妻感情破裂。原告主张离婚,并要求获得子女抚养权及分割位于国内的共同房产。被告辩称感情未完全破裂,且主张子女应随其生活,同时质疑房产系其婚前个人财产。本案涉及涉外婚姻效力认定、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及跨境财产分割等复杂法律问题,且涉及未成年人隐私,需特别保护。
查看详情 →涉外涉军人离婚析产案
原告张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现役军人)系涉外婚姻,婚后育有一子。李某长期驻守边疆,双方聚少离多。张某在境外工作期间,通过私人渠道获取李某与其战友配偶的暧昧聊天记录及亲密合影(视听资料),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李某以军人婚姻受特殊保护为由,拒绝离婚。此外,双方对位于国内的房产及李某的退役安置费归属存在争议,张某认为该安置费属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析产。李某辩称安置费具人身专属性,且张某未尽家庭义务,不同意
查看详情 →董某某诉王某某涉外离婚债务清偿案
原告董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系涉外婚姻,婚后育有一未成年子女。婚姻存续期间,被告王某某以个人名义向第三人李某借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其个人境外投资,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原告主张该债务为被告个人债务,要求离婚并确认债务由男方独自承担。被告辩称借款用于家庭开支,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案件涉及涉外因素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争议焦点在于债务性质认定及清偿责任划分。
查看详情 →涉外涉军人离婚纠纷案
原告张某(非军人)与被告李某(现役军人)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1年,张某因李某长期驻守边疆、聚少离多,且双方沟通不畅,向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李某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证明,表明李某同意离婚,但主张孩子由李某抚养,并要求张某支付高额抚养费。张某认为李某长期缺席家庭生活,未尽抚养义务,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坚持要求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本案涉及涉外因素,张某具有外国永久居留权,但主要
查看详情 →涉外涉军人离婚析产案
原告李某(非军人)与被告张某(现役军人)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0年,张某父母去世,遗留一套位于某市的房产及存款。因张某长期驻守边疆,双方聚少离多,感情渐生裂痕。2023年,李某起诉离婚,主张该房产及存款系张某父母指定赠与张某个人,属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张某辩称该遗产未明确排除其配偶,且双方有约定归共同所有,拒绝离婚并反对分割。本案核心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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