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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库

共收录 3,870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仓储中心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3年5月,原告张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由被告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锂电池充电宝。该充电宝随后被存放在案外人某仓储中心的仓库中,因仓储环境高温且通风不良,导致电池内部发生热失控。2023年6月,张某从仓库取出充电宝充电时,设备突然爆裂并喷出高温气体及有毒烟雾。张某面部及手臂遭受严重烫伤,并因吸入有毒气体导致急性中毒,经住院治疗后遗留面部瘢痕,经鉴定构成十级残疾。经查,该充电宝使用说明书中未明确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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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餐饮店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12岁的张某随父母在某市“味达”餐厅用餐。张某使用其父亲陈某某购买的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无线充电宝为平板电脑充电。该充电宝内置锂电池存在严重设计缺陷,散热结构不合理。用餐期间,充电宝突然发生剧烈膨胀并爆裂,高温碎片及飞溅的电池电解液导致张某面部、手部严重割伤,左手尺骨骨折并伴有神经损伤,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事发后,陈某某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封存涉案产品。经法定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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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电商平台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2年5月12日,未成年人张某在位于某市某小区住宅内,使用其母亲李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的某品牌智能平板电脑。当晚,该设备在充电过程中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导致室内家具损毁,张某面部、手部严重烧伤,并经医院诊断为右肺挫裂伤、肝脏破裂等严重器官损伤,需长期康复治疗。经专业机构鉴定,爆炸原因为电池内部隔膜存在制造缺陷,导致热失控引发爆炸。张某家属遂向销售平台某电商平台主张赔偿,双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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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受害人张某在某市核心商圈的“某商场”专柜,购买了一台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电动榨汁杯。次日,张某在家中使用该产品制作果汁时,因设备底座突然发生剧烈爆裂,导致飞溅的金属碎片击中其左前臂。张某当即感到剧烈疼痛并伴有出血,随即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经医院病历记录,张某左前臂尺骨粉碎性骨折,伴有软组织严重挫裂伤,住院手术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2,000元。事后,张某发现该榨汁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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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2年5月,张某在某商场内的“某科技”专柜购买了一款便携式充电宝。同年6月,张某在正常使用该充电宝时,设备突然发生剧烈膨胀并爆裂,导致其手部被飞溅的电池碎片割伤,面部因高温气体遭受轻微烧伤。经医院诊断,张某面部留有疤痕,手部软组织受损,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张某遂向销售方某商场和生产方某科技公司索赔,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2.5万元。双方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某科技公司辩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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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商场及某科技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2年5月,72岁的张某在某市中心“某商场”购买了一款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电暖器。该电暖器由商场负责日常仓储与销售。同年6月10日晚,张某在家中使用该电暖器时,因设备内部线路绝缘层老化脱落导致漏电,张某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造成右侧肢体偏瘫,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场和科技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经查,涉案电暖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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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张某诉某商场及某科技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受害人张某在某市中心“某商场”购买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充电宝。当晚,张某在卧室使用该充电宝充电时,设备突然发生剧烈燃烧并爆炸,导致张某面部、手部严重烧伤。经医院紧急救治及后续康复,张某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张某立即向商场客服投诉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经专业机构鉴定,事故原因为充电宝内部电池存在严重设计缺陷,易在正常充电过程中发生热失控。张某因治疗及康复期间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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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陈某诉某科技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2年5月,陈某在某商场购买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快充充电宝。同年6月12日晚,陈某在卧室正常充电时,充电宝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并起火。陈某面部、颈部及双手遭受严重烫伤,并因吸入高温有毒气体导致急性中毒性肺损伤,被紧急送医。经住院治疗,陈某遗留面部瘢痕及轻度肺功能受损。经专业机构鉴定,事故原因为充电宝内部锂电池存在热失控缺陷,且无有效保护机制。陈某因治疗及康复期间无法工作,产生大量误工费用。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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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张某诉某商场及某科技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3年5月,72岁的张某在某市中心“某商场”购买了一款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家用智能理疗仪。该设备在商场指定仓储区存放,由商场负责日常陈列与销售。同年6月,张某在家中使用时,理疗仪突然发生剧烈异响并冒出刺鼻黑烟,随后电池仓爆裂,导致张某面部及手部严重灼伤,并因吸入有毒气体引发急性中毒性肺损伤。经紧急送医,张某被诊断为重度吸入性损伤及多处皮肤深度烧伤,住院治疗长达三个月,产生巨额医疗费、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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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2年5月,原告张某在某市核心商圈的“某电器”商场内,购买了一款由被告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大容量充电宝。同年6月12日晚,张某在卧室使用该充电宝为手机充电时,设备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并伴随明火,导致张某面部、双手严重烧伤,并因吸入高温有毒烟雾造成急性呼吸窘迫,经抢救后遗留双肺纤维化等严重器官损伤。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产生高额医疗费。经专业机构鉴定,事故原因为充电宝内部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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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2年5月,72岁的张某在某商场购买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氧气机用于日常保健。同年8月12日,张某在家中卧室使用该设备时,内置锂电池突然发生爆炸并释放有毒气体。张某因吸入有毒烟雾导致急性中毒性脑病,并伴有爆炸冲击伤。经送医抢救,张某住院15天,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经专业机构鉴定,事故原因为电池组散热设计存在严重缺陷,导致热失控引发爆炸及有毒物质泄漏。张某主张某科技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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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电商平台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3年5月,受害人张某在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极速购”旗舰店购买由被告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无线充电宝。同年6月12日晚,张某在“味香”餐厅用餐时,将充电宝置于桌面充电。次日凌晨,充电宝突然发生剧烈膨胀并爆裂,导致外壳碎片飞溅,张某面部、手部多处被锐利塑料碎片割伤,经送医后诊断为面部神经损伤伴手部肌腱断裂,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调取该批次充电宝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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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3年5月,原告张某在某商场购买由被告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充电宝。同年6月,张某在家中使用该充电宝时,设备突然发生剧烈发热并爆裂,导致张某面部及手部多处割伤及烧伤。经医院诊断,张某伤情轻微,经清创缝合等治疗后恢复良好。涉案充电宝由某仓储中心负责存储与配送。张某认为产品存在严重电池缺陷,要求赔偿。经鉴定,充电宝内部锂电池存在过热保护机制失效缺陷,且产品使用说明书未明确标注高温警示。张某遂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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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物流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2年3月,原告张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由被告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锂电池充电宝。同年5月,张某在家中客厅正常充电时,充电宝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并释放大量有毒气体,导致张某及同住家属出现急性中毒症状,经送医诊断为重度化学性肺炎及多器官功能受损,住院治疗长达三个月。经查,该充电宝在运输过程中由被告某物流公司承运,物流方在运输途中曾遭受剧烈撞击,但未加警示。张某主张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经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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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2年5月,受害人张某(72岁)在某商场购买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智能按摩椅。同年8月,张某在家中使用时,按摩椅内部电池突然发生短路爆炸,导致机身碎片飞溅,张某面部、眼部遭受严重割伤,并因惊吓引发急性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爆炸系电池内部隔膜缺陷所致。张某家属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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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仓储中心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2年5月,受害人张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由被告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充电宝。收货后,张某将充电宝存放于家中客厅,由被告某仓储中心(系电商平台指定物流方)负责后续配送至其住处。2022年6月10日晚,张某在卧室使用该充电宝为手机充电时,设备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并起火,导致张某面部、手部严重烫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司法鉴定,事故原因为充电宝内部锂电池存在热失控缺陷,且该缺陷在仓储运输过程中因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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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张某诉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72岁的张某在某市中心“某商场”购买了一款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充电宝。次日,张某在家中使用该充电宝为手机充电时,设备突然发生剧烈燃烧并伴有爆炸声,导致张某面部、双手严重烧伤。张某被紧急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面部及双手二度烧伤,住院治疗15天,出院后遗留手部功能障碍,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专业机构检测,涉案充电宝电池存在过热保护机制失效缺陷。张某与商场协商赔偿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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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2年5月,受害人张某在某电商平台官方旗舰店购买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充电宝。同年8月12日晚,张某在自家卧室充电时,充电宝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并引发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张某全身多处严重烧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专业机构鉴定,事故原因为充电宝内部锂电池存在热失控缺陷,且无有效的过热保护机制。张某家属认为生产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并主张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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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电器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2年5月,受害人张某在某商场购买由某电器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加热杯。同年6月10日晚,张某在家中客厅使用该加热杯冲泡咖啡。约15分钟后,加热杯突然发生剧烈爆炸,高温液体及碎片飞溅,导致张某全身多处严重烫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司法鉴定,事故原因为加热杯内部锂电池存在严重设计缺陷,散热结构不合理导致过热起火爆炸。张某家属持有完整的购物凭证,并与某电器公司就是否存在缺陷及赔偿事宜产生重大分歧。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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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物流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张某在某商场购买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充电宝。次日,张某在家中客厅充电时,充电宝突然发生剧烈燃烧并爆炸,导致张某面部、手部严重烧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经查,该充电宝在运输过程中由某物流公司承运,物流方在运输途中曾因操作不当导致货物受到剧烈撞击。事故发生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充电宝电池存在热稳定性缺陷,且物流方的撞击加剧了电池内部短路风险。张某因治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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