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受害人张某(72岁)在某商场购买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智能按摩椅。同年8月,张某在家中使用时,按摩椅内部电池突然发生短路爆炸,导致机身碎片飞溅,张某面部、眼部遭受严重割伤,并因惊吓引发急性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爆炸系电池内部隔膜缺陷所致。张某家属起诉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爆炸原因进行鉴定,确认系电池缺陷。审理中查明,某科技公司未在产品说明书中充分警示电池老化风险,且在发现同类隐患后未及时履行召回义务。某商场作为销售者,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某科技公司承担主要责任,某商场承担连带责任。判决某科技公司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5000元,某商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千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电子产品生产者对潜在缺陷产品的召回义务,强化了销售者的连带责任。依据消法第40条,消费者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求偿,有利于保护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与安全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