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

法律案例库

共收录 630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陈某诉某金矿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3月,陈某入职某金矿有限公司从事井下选矿作业。同年5月12日,陈某在作业时因通风设备故障吸入硫化氢气体,出现昏迷、呼吸困难等症状,被紧急送医。经诊断为急性重度硫化氢中毒,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治疗,陈某遗留重度神经衰弱综合征。2022年8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陈某为五级伤残。陈某申请工伤认定,某金矿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陈某违规操作为由拒绝,主张不属于工伤。陈某遂提起民事诉讼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陈某诉某物流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3月10日,陈某在某物流园区装卸区作业时,因吸入高浓度氨气导致急性中毒,经抢救后出现多器官功能损伤,被认定为工伤。陈某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陈某提交考勤记录证明其实际停工时间,但公司主张其旷工。陈某另主张其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但该事故与本次中毒无直接因果关系,故本案聚焦于中毒导致的工伤待遇。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矿业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12日,赵某与某矿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井下通风系统维护员。当日14时许,赵某在矿山井下作业区域进行通风设备检修时,因设备故障导致硫化氢气体泄漏。赵某吸入有毒气体后出现剧烈头晕、呼吸困难,随即晕倒。现场同事紧急施救并将赵某送医,经诊断为重度中毒伴吸入性烧伤,住院治疗45天,出院后遗留严重肺纤维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赵某为一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赵某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劳务派遣人员赵某被某劳务公司派遣至某矿山项目部从事井下作业。当日14时许,赵某在井下通风不良区域作业时,因吸入硫化氢气体导致急性中毒昏迷,被紧急送医。经抢救无效,赵某于次日死亡。经调查,赵某所在项目部由某矿业公司发包,某劳务公司未为赵某缴纳工伤保险。矿山项目部考勤记录显示赵某事发当日处于正常在岗状态。赵某家属主张赵某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并要求赔偿。某矿业公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赵某通过某劳务公司劳务派遣至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从事钢筋绑扎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同日14时许,赵某在地下室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因通风不良导致缺氧窒息晕倒。工友发现后立即呼救并拨打120,赵某被送医抢救,经诊断为重度缺氧性脑病,经鉴定为五级伤残。赵某主张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虽经抢救无效但符合视同工伤情形争议)或因工致残,要求确认与劳务公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建筑公司及分包人李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农民工赵某受雇于某建筑公司分包人李某,在某市“锦绣家园”建筑工地从事地下室通风管道安装工作。当日清晨7时30分,即正式开工前,赵某为准备当日作业,进入未完全通风的地下室清理积水和杂物。因地下室长期封闭,积聚大量高浓度硫化氢气体,赵某在未佩戴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进入,瞬间发生急性中毒并窒息昏迷。工友发现后紧急施救并送医,经抢救无效,赵某被医院宣告临床死亡。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证明,赵某系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物流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赵某受聘于某清洁服务公司,被派遣至某物流园区从事冷库清洁工作。同日,赵某在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经认定承担次要责任。次日,赵某在园区冷库作业时,因未佩戴规定的防毒面具,吸入过量氨气导致中毒,并因现场电气线路短路引发局部火灾,造成面部烧伤及吸入性肺损伤。事故发生后,用工单位某物流公司未及时上报事故报告,也未及时送医。赵某经抢救无效,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赵某与物流公司就是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矿业公司及某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3月,赵某受聘于某劳务公司,被派遣至某矿业公司井下作业区从事通风设备维护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但某劳务公司未依法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同日14时,赵某在井下指定作业点因通风系统故障导致局部区域氧气含量骤降,发生窒息事故。赵某被紧急送医,经诊断为急性缺氧性脑病及重度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后遗留严重智力障碍,经鉴定为职业病及工伤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某劳务公司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且双方就是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陈某诉某科技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10日,外卖平台从业人员陈某在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同日,陈某返回位于某市高新区的某科技公司办公场所时,因办公室新风系统故障导致一氧化碳泄漏,陈某吸入有毒气体后出现严重中毒症状,经抢救无效造成重度脑损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陈某随即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认定陈某的中毒事故属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建材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张某经分包人赵某介绍,进入某建材厂从事原料粉碎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赵某直接发放劳务费。同日,张某在工厂车间作业时,因通风设备故障吸入有毒气体,导致急性中毒并昏迷,被紧急送医。经抢救,张某确诊为急性化学性中毒,并伴有双侧股骨骨折。出院后,张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某建材厂未按规定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亦未如实提交事故报告。张某遂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物流公司及孙某劳务合同纠纷案

2022年5月12日,受害人赵某受雇于孙某(分包方),在位于某市某物流园区的冷库内进行货物搬运作业。当日14时许,赵某在冷库内部作业时,因未佩戴规定的防毒面具,吸入过量氨气导致急性中毒窒息。现场管理人员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医,经某医院抢救无效,赵某被诊断为重度中毒性脑病伴多器官功能衰竭,经司法鉴定为六级伤残。赵某与孙某存在劳务关系,而孙某系某物流公司冷库业务的分包人。某物流公司作为发包方,未依法为赵某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陈某诉某劳务派遣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3月,陈某通过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某物流公司仓库从事搬运工作。同年5月10日凌晨,陈某在下班途中,驾驶电动车与一辆货车相撞,经交警认定,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陈某无主要责任。事故导致陈某重伤昏迷,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陈某生前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陈某家属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认定陈某因工死亡。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陈某生前因中毒事故遗留严重功能障碍(注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陈某诉某物流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上午9时,劳动者陈某在某物流公司位于市郊的仓储中心仓库内执行货物分拣与搬运任务。当日仓库通风系统故障,陈某在清理一批密封不严的化学原料桶时,因未佩戴规定的防毒面具,吸入高浓度挥发性有毒气体。同事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医。经抢救无效,陈某出现严重的多器官功能衰竭,经诊断为急性化学性中毒导致肝、肾、肺等多器官不可逆损伤,最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物流公司虽进行了初步救治,但未按规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赵某诉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3年3月10日,赵某通过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某建筑工地从事钢筋绑扎工作。当日清晨7时30分,即正式工作时间前,赵某为准备当日施工,进入地下室通风井区域搬运氧气瓶。因未佩戴防毒面具,赵某吸入过量二氧化碳导致急性中毒窒息,昏迷后倒地时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赵某被送往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中毒性脑病及左胫骨骨折。赵某随后申请工伤认定,但某建筑劳务公司以赵某非正式员工且事故发生在工作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建筑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赵某受雇于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包人),在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工地从事管道焊接作业。当日14时许,赵某在封闭的地下管廊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因通风不良导致一氧化碳积聚,发生急性中毒并窒息昏迷。同组工人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医,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调查,赵某与劳务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事故发生后,赵某家属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矿业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3月10日清晨7时30分,劳务人员赵某在下班后留在某矿山井下作业面,进行清理工具、检查通风设备的收尾性工作。8时15分,赵某因吸入硫化氢气体导致急性中毒及窒息,被紧急送医。经诊断为重度中毒性脑病及呼吸衰竭,经长期抢救及康复,最终构成一级伤残。赵某与某矿业公司存在事实劳务关系,但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赵某主张其受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前后的预备性及收尾性工作中,应认定为工伤。公司辩称赵某系私自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矿业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10日凌晨2时,受害人赵某作为某劳务公司外包人员,在深夜时段前往某金矿井下作业面,从事通风设备检修的预备性收尾工作。因未严格执行气体检测程序,赵某误入硫化氢积聚区域,发生急性中毒并伴随机械性窒息。经紧急送医,赵某被诊断为重度中毒性脑病及呼吸功能衰竭,经抢救虽脱离生命危险,但遗留重度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长期专人护理。事故发生后,矿方虽有内部通报,但未按规定向安监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矿业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农民工赵某入职某矿业公司从事井下通风维护工作。同年8月12日,赵某在井下作业时因通风设备故障导致局部区域氧气含量骤降,发生急性窒息。现场人员紧急施救并将赵某送医,经诊断为重度缺氧性脑病伴多器官功能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赵某伤残等级为五级。赵某主张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虽经抢救但属视同工伤情形争议)或工伤,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赔偿。某矿业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赵某为临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化工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许,农民工赵某在某化工厂生产车间进行管道清洗作业时,因未佩戴规定的防毒面具,吸入高浓度硫化氢气体导致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后,车间负责人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将赵某送医抢救。经诊断,赵某出现多器官功能损伤,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遗留轻度智力障碍。赵某随后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认定其为工伤。赵某在停工留薪期内接受治疗,期满后经劳动能力

查看详情 →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建材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农民工赵某受雇于包工头孙某,在某建材厂从事原料搬运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8月10日清晨,赵某驾驶电动车在上班途中,与违规变道的李某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赵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导致赵某肋骨骨折。赵某住院治疗期间,因工厂车间通风设施故障,其吸入过量粉尘引发急性化学性窒息,造成重度缺氧性脑损伤。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证明,确认其窒息症状与工作环境存在关联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