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库
共收录 630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陈某诉某金属加工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1年3月,陈某入职某金属加工厂从事打磨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厂方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2年6月,陈某因持续咳嗽、呼吸困难入院,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重度尘肺病。2022年8月,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赔偿工伤待遇。厂方辩称陈某系劳务人员,且突发疾病死亡应视同工伤,但陈某并未死亡,故拒绝赔偿。陈某主张其长期接触粉尘,符合职业病工伤认定条件,且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化工厂劳动争议纠纷案
2021年3月,农民工张某入职某化工厂从事清洗反应釜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5月10日上午,张某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在车间内进行清洗作业,期间因反应釜内残留挥发性有毒气体泄漏,张某吸入高浓度苯系物导致急性中毒昏迷,被紧急送往市人民医院抢救。经医院病历记录,张某确诊为急性重度苯中毒,伴有多器官功能衰竭,住院治疗45天后遗留严重神经系统损伤。出院后,张某因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及工伤待遇,向劳动
查看详情 →陈某诉某劳务派遣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1年3月,陈某通过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某科技公司办公区从事数据清洗工作。2022年6月,陈某因长期在未配备有效通风设施的机房加班,出现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经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重度苯中毒,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伤残。陈某主张其工作环境存在严重职业危害,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陈某累计医疗及停工留薪期长达12个月,后续治疗费用高昂,且因伤残导致大部分劳动能力
查看详情 →赵某诉某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3月,赵某通过某劳务公司派遣至某矿业集团下属矿山从事爆破作业。同年8月,赵某在作业中因防护设施缺失,遭受放射性物质泄漏导致的严重皮肤烧伤。经某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放射性皮炎(职业病)。赵某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且因伤情需专人护理。某劳务公司未依法为赵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按一般劳务关系处理。赵某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因赔偿标准争议,赵某曾就是否适用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提起行政复议,维
查看详情 →陈某诉某建设公司及某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3月,陈某受聘于某劳务公司,被派遣至某科技公司办公大楼进行空调管道安装作业。某建设公司为总承包方,某劳务公司为分包方。同日,陈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陈某无责,事故造成陈某轻微伤。次日,陈某在办公场所施工现场整理工具时,因分包方某劳务公司未设置安全防护网,上方堆放的金属管件滑落,击中陈某头部,致颅骨骨折及脑震荡。经鉴定,陈某构成十级伤残。陈某主张工伤待遇,但某劳
查看详情 →陈某诉某建筑公司职业病死亡赔偿纠纷案
2021年3月,劳务人员陈某入职某建筑公司,在位于某市的高架桥建筑工地从事混凝土浇筑作业。2022年6月,陈某因持续呼吸困难、咳嗽,被送往某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医院病历显示其患有重度尘肺病。经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陈某为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022年9月,陈某因病情恶化死亡。经查,某建筑公司未为陈某缴纳工伤保险。陈某家属主张,陈某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患病死亡,要求某建筑公
查看详情 →赵某诉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
2021年3月,赵某作为外包人员受聘于某科技公司,被派遣至某化工厂从事设备维护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科技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2年6月,赵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认定负次要责任。2022年9月,赵某因长期接触苯系物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经诊断为职业病,造成重度器官损伤。2022年11月,赵某向某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其职业病应视同工伤。人社局以赵某与某科技公司无劳动
查看详情 →赵某诉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行政确认纠纷案
2021年3月,农民工赵某入职某物流公司仓库从事货物搬运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2022年6月,赵某因持续头晕、乏力、呼吸困难前往某医院就诊,确诊为重度尘肺病。经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赵某为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022年9月,赵某因病情恶化死亡。赵某家属向某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以赵某死亡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视同工伤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劳务公司、某化工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18年3月,张某通过某劳务公司派遣至某化工厂从事苯系物接触作业。2021年5月,张某因持续头晕、乏力就诊,确诊为重度职业性苯中毒。经某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伤残。张某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但劳务公司与化工厂互相推诿,拒绝支付足额赔偿。张某遂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劳务派遣关系,并由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总额超过100万元。
查看详情 →陈某诉某科技公司及某外包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1年3月,陈某入职某外包公司,被派遣至某科技公司从事服务器维护工作。2022年6月,陈某因持续头晕、乏力就诊,确诊为职业性噪声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陈某为六级伤残。2022年9月,陈某在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某科技公司以陈某系外包人员且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为由,拒绝承担职业病相关赔偿责任。陈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赔偿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
查看详情 →赵某诉某矿业外包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19年3月,赵某受聘于某矿业外包公司,在西南某矿山从事井下爆破作业。2021年6月,赵某因持续咳嗽、呼吸困难就诊,经某市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重度尘肺病二期,并伴有因违规操作导致的右手烧伤。赵某申请工伤认定,外包公司以赵某系临时劳务无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赵某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赔偿。仲裁委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赵某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为六级伤残。外包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职业
查看详情 →赵某诉某矿业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1年3月,赵某入职某矿业公司下属分包单位“某工程队”从事井下凿岩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分包单位亦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6月,赵某在作业现场因长期吸入粉尘导致尘肺病,同时因井下违规操作不慎摔倒致右腿骨折。赵某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救治,医院病历记载其患有重度尘肺病及右胫骨骨折。2022年9月,赵某因突发心源性猝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赵某与某矿业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查看详情 →陈某诉某科技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1年3月,陈某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程序员,工作地点位于市中心写字楼。2022年6月,陈某因长期头晕、乏力就诊,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性噪声聋,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伤残。2022年8月,陈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陈某无责任。因某科技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后,陈某提起民事诉讼,随后因社保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程序提出异议引发行政诉
查看详情 →陈某诉某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
2021年3月,陈某入职某科技公司从事数据录入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2年6月15日上午,陈某在办公室工位工作时,因长期伏案导致腰椎旧疾复发,突发剧烈疼痛后不慎从办公椅滑落,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陈某随即被送往某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住院期间经诊断为腰椎骨折及慢性尘肺病(系其此前在其他岗位工作所致,本次为并发症加重)。2022年8月,某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不予认定工伤
查看详情 →赵某诉某矿业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1年3月,赵某入职某矿业公司从事露天矿山爆破作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22年6月,赵某因长期咳嗽、呼吸困难就诊,医院病历显示其肺部存在弥漫性纤维化。经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赵某患有尘肺病壹期,属职业病。赵某申请工伤认定,某矿业公司辩称赵某系通过第三方平台接单,与其无劳动关系。赵某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索赔。经审理,法院结合考勤记录、工资发放流水等证据,认定赵某与某矿业公司存
查看详情 →陈某诉某科技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1年3月,陈某通过某劳务公司派遣至某科技公司办公区从事数据录入工作。2022年5月,陈某因长期咳嗽、呼吸困难,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尘肺病二期,同时因既往外伤导致左腿骨折遗留功能障碍。2022年8月,陈某在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陈某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认定其尘肺病为职业病工伤。陈某主张某科技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但某科技公司以陈某系外包人员为由拒绝。陈某提供工资流
查看详情 →陈某诉某物流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19年3月,陈某通过劳务中介入职某物流公司外包的仓储部门,担任装卸工,工作地点位于某物流园区。陈某长期在粉尘浓度较高的散货区作业,未佩戴有效防尘口罩。2022年5月,陈某因持续咳嗽、呼吸困难就诊,经市职业病诊断小组确诊为煤工尘肺病二期,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陈某主张其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视同工伤,但公司以其为外包人员且未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陈某遂提起仲裁及诉讼,要求支付
查看详情 →张某诉某金属加工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1年3月,张某入职某金属加工厂从事打磨工作,双方签订劳务协议。2022年6月,张某因持续咳嗽、呼吸困难前往某医院就诊,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尘肺病二期。张某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规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张某所患尘肺病为工伤。随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某为七级伤残。张某与工厂就是工伤保险待
查看详情 →赵某诉某劳务派遣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19年3月,赵某通过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某化工厂从事粉尘作业。2021年6月,赵某因持续咳嗽、呼吸困难就诊,确诊为重度尘肺病二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赵某为五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赵某主张其在工作期间因职业病导致身体严重受损,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赵某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为每月8000元,且存在部分未缴社保情况。赵某病情稳定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提起劳动
查看详情 →赵某诉某物流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1年3月,农民工赵某入职某物流公司物流园区从事装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亦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2年6月,赵某在园区仓库作业时突发剧烈头痛、昏迷,被紧急送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司法鉴定,赵某系因长期高强度作业导致的心源性猝死。赵某家属主张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情形,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物流公司以赵某系自身疾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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