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加班未支付派遣工获赔约3.5万元
案件标题:节假加班未支付派遣工获赔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作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因节假加班费问题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2年10月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多次在国庆节、春节等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公司以'调休'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张某某通过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实际加班情况,最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公司抗辩称已安排调休并提供休假记录。争议焦点在于节假日加班是否应支付加班费及调休安排是否合法有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出示了近三年的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及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其节假日工作事实。公司仅提供部分休假审批单,无法完整证明调休情况。仲裁员现场核查考勤系统后,认定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共计约3.5万元,同时确认公司调休安排存在瑕疵。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分析启示:劳务派遣单位需严格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被派遣员工应妥善保存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证据。企业节假加班需依法支付三倍工资,仅安排调休不足以免除法定责任。建议劳动者及时主张权利,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制度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