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加班费被拖欠员工维权成功
案件标题:节假加班费被拖欠员工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节假加班费产生纠纷,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工作期间公司常在春节、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2024年春节及国庆假期期间,张某某正常完成加班任务,但公司仅按平时工资标准支付报酬。2024年12月,张某某通过手机打卡记录及微信工作群截图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讨2024年春节和国庆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及平时加班费;公司抗辩称已通过节日福利补贴替代加班费,且部分加班属自愿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方调解时,公司否认考勤记录有效性,声称补贴已包含在工资构成中。张某某提交连续三个月的打卡记录、工作群加班通知截图及同事证言,公司无法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要求公司说明补贴计算标准,但公司未能出示相关协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足额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判令支付2024年春节及国庆期间的三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需建立规范考勤制度,法定节假日加班应依法支付三倍工资。普通员工应注意保存考勤记录、工作通知等电子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