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记录成关键证据员工成功追讨平日加班费
案件标题:考勤记录成关键证据员工成功追讨平日加班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因平日加班费问题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公司采用指纹打卡与线上审批结合的考勤制度。2024年6月至11月期间,张某某因工作需要累计加班30天,但公司未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员工通过调取打卡记录、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及同事证言,证明实际加班情况,而公司主张已通过弹性工作制规避加班费义务。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应支付平日加班费约3.5万元,公司认为加班系自愿且未达成书面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员工出示连续6个月的打卡记录及30条包含加班安排的聊天记录。公司虽提供考勤系统截图,但无法解释部分时段未记录加班原因。经质证,仲裁委认定打卡记录与聊天记录形成证据链,公司未提供反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6月至11月期间平日加班费合计2.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考勤记录作为法定证据类型,可独立证明加班事实存在
分析启示:员工通过多维度考勤证据形成完整证明链,建议企业规范考勤管理并留存加班审批记录,劳动者应定期核查考勤数据并保留沟通痕迹,避免因证据瑕疵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