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追讨平日加班费被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追讨平日加班费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公司未足额支付平日加班费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1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长期存在平日加班现象。公司虽认可加班事实,但以'自愿加班'为由拒绝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并主张已通过调休抵消。员工主张2024年某月累计加班80小时,应支付约3.5万元加班工资,但公司提供的加班审批表与考勤记录存在矛盾,且未明确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按日薪200元标准计算加班费,公司抗辩称已发放夜宵补贴及交通补贴可冲抵。双方对加班时长认定及补贴扣除标准产生分歧,公司援引内部制度主张加班费计算方式,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制度已公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员工提交了2024年某月的考勤记录、微信工作群截图及银行流水,证明实际工作时长超出标准。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加班审批表,未能说明补贴发放标准与加班费的关联性。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财务凭证,但其逾期未提供,导致举证责任转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支付平日加班费,裁决支持员工主张的约2.8万元加班工资,扣除公司已发放的夜宵补贴800元,但驳回交通补贴抵扣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加班审批流程并公示计算标准。员工需注意保留考勤记录、工资单等原始证据,对计算复杂的情形可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介入核查。建议企业完善薪酬制度,避免因计算方式不明确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