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节假加班费争议员工获赔部分

节假加班费争议员工获赔部分

案件标题:节假加班费争议员工获赔部分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节假加班费计算方式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2024年某月春节假期需加班。公司称仅对提前审批的加班支付费用,未审批的视为调休。张某某主张所有节假加班均应按三倍工资标准支付,但未能完整提供加班审批记录,仅保留部分考勤数据和工作群聊天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公司则称未审批的加班不计入计算,且存在部分加班时间因未填写申请单被认定为调休。双方对加班时间认定及计算标准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2024年某月的考勤表及微信工作群截图,显示假期加班情况。公司出示内部考勤制度及部分审批记录,但无法证明所有加班时间。仲裁员对证据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张某某存在未审批加班情形。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需支付张某某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约3.5万元,但因部分加班未履行审批程序,酌情扣除对应金额。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法》第44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但需举证证明加班审批情况。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加班审批制度并妥善保存证据,员工需注意保留实际加班证明。即使部分加班未审批,只要能证明实际劳动关系存续及加班事实,仍可主张合理赔偿,但需承担部分举证责任。

分类:加班费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