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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算加班?张某某仲裁获赔部分加班费

案件标题:值班算加班?张某某仲裁获赔部分加班费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小微企业因值班费争议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月 salary 约8000元。公司要求其每月承担2-3次夜间值班任务,每次约4小时,但仅支付基础工资。张某某主张值班属于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公司则称值班为工作职责范畴,无需额外报酬。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值班期间工作强度与正常加班相当,应按小时计算加班费;公司辩称值班系岗位职责,且已通过值班补贴形式补偿,未违反劳动法规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考勤记录及薪酬结构证明。张某某提供值班记录表、微信工作群聊天截图及同事证词,证明值班期间实际从事工作且无调休安排。公司提交的值班补贴协议显示每月发放300元补贴,但未明确值班时长与工资构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值班时间虽未签订加班协议,但实际工作内容符合加班定义,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4月至11月期间共计约3.5万元加班费(按正常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但驳回其要求调休的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关于加班费计算标准及值班性质认定的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值班与加班性质需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判断,建议企业明确区分并签订书面协议。员工应保留考勤记录、工作内容证据,若公司未支付相应报酬,可主张加班费。注意值班补贴与法定加班费的区别,避免权益受损。

分类:加班费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