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凭考勤记录追讨平日加班费被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凭考勤记录追讨平日加班费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主张2024年某月期间平日加班费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2年1月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3月至5月期间,张某某日常需配合项目需求加班,但公司未支付加班费。2024年6月,张某某通过手机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截图和同事证言,主张公司拖欠约3.5万元加班费。公司辩称加班时间无法核实,且未与员工达成加班协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平日加班费;公司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无明确加班约定,否认加班事实及费用计算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确认考勤记录真实性,公司质疑系统数据来源但未提交反证。双方就加班时长进行核对,公司承认存在未记录的加班情况。仲裁委采纳考勤数据与聊天记录,结合行业惯例推定加班事实,但认定部分加班时段需进一步核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平日加班费约2.8万元,对争议时段的加班费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关于加班费计算标准及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加班审批流程,员工需及时保存考勤记录等证据。仲裁委在证据存疑时会结合行业特征进行合理推定,但非全时段证据仍可能影响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