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加班未支付三倍工资员工索赔案
案件标题:节假加班未支付三倍工资员工索赔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月薪约8000元。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2024年国庆期间,张某某连续加班3天,公司仅支付了平时加班费但拒绝支付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员工主张公司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并要求经济补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公司辩称已通过调休抵消加班时长,且未签合同导致无法确认加班事实。双方对加班天数及工资计算标准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员工提交了考勤记录、微信工作群截图及银行流水证明加班情况,公司则出示了内部排班表主张已安排调休。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工资结构说明,最终认定员工部分加班记录有效,但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影响部分诉求认定。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约3.5万元,驳回未签合同期间的三倍工资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及时签订合同并保存考勤记录。劳动者需保留有效证据证明加班事实,但未签合同情况下可主张劳动关系成立。企业需注意节假日期间用工安排的合法性,避免因证据不足承担更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