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加班费未支付员工胜诉
案件标题:节假加班费未支付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产生纠纷,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2024年春节期间因公司业务需要连续加班3天,国庆假期加班2天。张某某提交了公司内部加班审批系统截图、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及考勤打卡记录,证明其实际工作时长超出法定工时。公司称已通过调休冲抵加班时长,但未能提供完整的调休审批文件及员工签字确认材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按法律规定支付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及调休期间的加班费,公司抗辩称已与员工协商一致采用调休方式处理,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无法计算加班费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考勤记录及调休审批单,公司仅提供部分模糊的审批截图。张某某出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主管曾多次催促完成节日加班任务,考勤数据与工资明细中存在明显加班时长记录。公司对加班审批系统截图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安排调休,且工资单显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分离,支持张某某主张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驳回其调休期间加班费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4条: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支付3倍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加班审批流程并留存完整证据,员工需注意保留考勤记录、工资单等关键证据。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加班费主张,但需证明劳动关系及加班事实。对于金额较小的争议,可通过仲裁快速维权,但需注意1年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