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节假加班未获补偿员工仲裁获支持

节假加班未获补偿员工仲裁获支持

案件标题:节假加班未获补偿员工仲裁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任职期间多次在国庆节、春节等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加班。公司未提供任何加班审批记录,也未在工资单中体现加班费支付。张某某自行记录了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的加班情况,包括微信工作群内领导布置任务的聊天记录及考勤打卡记录,但公司称已通过节日补贴方式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及平时加班费,公司则认为节日补贴已覆盖加班费用且员工未提供有效加班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工资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交了部分月份的纸质工资单。张某某出示的微信聊天记录经公证,显示多次节假日加班安排。仲裁委认定聊天记录与考勤数据可形成证据链,但未完全覆盖所有加班时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约3.5万元,扣除已发放的节日补贴部分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加班管理并留存记录,员工需完善证据保存方式。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为正常工资,非过节补贴。未签劳动合同情况下,工资单等材料仍可作为重要证据

分类:加班费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