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加班费审批维权案

张某某加班费审批维权案

案件标题:张某某加班费审批维权案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加班费审批问题发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公司采用综合工时制但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2024年6月至11月期间,张某某累计加班约350小时,但因公司未公示审批流程且未留存加班申请记录,其主张的加班费被企业拒绝。张某某提供考勤系统截图及部分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显示存在超时工作情况,但无法完整证明加班审批环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履行综合工时审批程序,应按标准工时支付加班费;公司辩称已通过内部制度确立综合工时制,员工加班需提前报备且未完成审批流程,故无需支付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补充综合工时备案证明,公司仅提供了一份未盖章的内部制度文件。张某某提交的考勤记录显示部分加班时段未标注审批状态,但能证明实际工作时长。仲裁委实地调查发现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备案,且未建立完善的加班审批台账,最终判定公司存在程序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审批加班时段的工资补偿,合计约3.5万元,对已审批部分不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4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劳动合同法》第31条

分析启示:企业使用综合工时制需严格履行备案程序,员工应留存加班审批证据。本案因公司程序瑕疵导致部分诉求获支持,提醒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因流程缺失承担法律责任

分类:加班费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