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值班时间算加班费纠纷仲裁结果
案件标题:保安值班时间算加班费纠纷仲裁结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争议焦点为保安值班是否属于加班费计算范畴
事实背景:张某某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保安,负责园区24小时巡逻。公司规定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但实际要求其夜间值班时每晚需在岗10小时。张某某主张2024年4月至11月期间,每日22点至次日6点的值班时间应计入加班,但公司仅支付基础工资,未发放加班费。公司辩称值班属于岗位职责无需额外支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夜间值班超时应算加班,公司坚持值班是工作内容不支付加班费。双方对值班期间是否构成法定加班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半年度值班记录表、考勤系统截图及与主管的微信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岗位说明书,否认超时工作。仲裁员实地查看监控录像,发现张某某确有3次超时2小时以上的情况,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部分证据效力存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采纳值班记录和监控证据,认定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属于加班,但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仅支持2024年6月后的加班费主张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明确区分值班与加班,避免模糊表述。劳动者需保留考勤记录、工作日志等客观证据,对于特殊岗位建议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本案显示,用人单位单方规定工作时间可能无法对抗实际工作时长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