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节假加班未获补偿获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高管节假加班未获补偿获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任职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因节假加班引发薪资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春节期间,张某某作为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连续加班处理紧急项目。公司以已发放年终补贴为由拒绝额外支付加班费。张某某于2024年4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节假加班费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公司辩称已通过年终补贴覆盖加班费用,且高管岗位具有自主排班权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凭证,公司仅出示部分报销单据。张某某提交了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邮件签批记录及第三方劳务公司考勤数据,证明实际加班时长。公司承认存在加班事实但主张补贴已抵扣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但考虑到高管岗位特性,仅支持2024年春节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主张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4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3倍工资
分析启示:高管岗位虽享一定自主权,但法定节假日加班仍受劳动法保护。建议企业建立明确加班审批制度,保留考勤记录。员工应注重收集加班证据,区分工作日与法定节假日加班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