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加班费纠纷调休记录成关键证据
案件标题:节假加班费纠纷调休记录成关键证据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加班费纠纷案,案由为节假加班工资支付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员工,工作期间多次在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以调休制度为由未支付加班费,仅要求张某某填写调休申请表。2024年5月,张某某发现公司未实际安排调休,且调休记录存在涂改痕迹,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约3.5万元节假加班费。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节假加班应获加班费,调休记录不认可;公司抗辩:已通过调休制度抵消加班费,且员工未按流程申请调休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近三年调休申请表原件及考勤系统记录,证明实际加班时长。公司辩称调休已折算为工资,但未能提供完整考勤数据及调休执行台账。仲裁委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要求公司补充证据,最终认定调休记录存在瑕疵,应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调休制度并完善记录,劳动者需保留考勤记录及加班证据。本案中调休记录因存在瑕疵导致公司败诉,提醒企业依法履行加班费支付义务,避免因证据管理不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