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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加班未付工资派遣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节假加班未付工资派遣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因节日加班费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由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2024年国庆期间公司要求其连续加班7天,但仅支付正常工资未予额外补偿。张某某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未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及未休年假工资。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应支付3倍加班费及未休年假补偿;公司称已通过调休抵消加班时长,且员工未提出离职,不存在补偿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及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加班事实。公司提出已发放调休假,但未提供加班审批单或休息日安排证据。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其未能有效举证,故采信劳动者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国庆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及未休年假工资合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明确未休年假应折算工资

分析启示:派遣工维权需注意保留加班证据,企业应规范用工制度。仲裁实践中,用人单位主张调休需提供完整考勤记录及休息日安排证明,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分类:加班费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