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计算基数争议员工索要利息获支持
案件标题:加班费计算基数争议员工索要利息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小微企业劳动纠纷案,核心争议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及利息诉求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1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期间长期存在加班现象。2024年5月离职后,张某某发现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与实际工资存在差异,遂以历史工资条为据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差额及利息。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加班费应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公司称已有规章制度约定按实际收入计算。双方对工资条真实性及计算标准产生分歧,员工同时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仲裁过程:仲裁阶段,张某某提交近三年工资条及银行流水证明收入构成。公司虽否认工资条有效性,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认定公司计算基数违法,支持员工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补发加班费差额约3.5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1200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3条、《民事诉讼法》第259条
分析启示:员工保存历史工资条是维权关键,小微企业更需规范加班费计算标准。利息诉求需注意时效,建议企业建立透明工资核算制度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