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节假加班费未支付维权成功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节假加班费未支付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节假加班发生纠纷,主张支付加班费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公司长期存在春节、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加班现象。2024年春节期间,张某某因工作需要连续加班5天,公司未安排补休也未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2024年3月,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主张公司支付约3.5万元加班费,但公司辩称员工自愿加班且未签订书面合同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3倍工资,公司认为加班属自愿且未签合同无需支付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加班审批单,公司仅提交部分截图。员工出示手机打卡记录和3名同事证言,证明实际加班情况。公司否认考勤系统数据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过程中,员工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2024年1月工资到账金额与实际工作时长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事实,但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支持部分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第18条及《关于工资支付的若干规定》第13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注意规范考勤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需及时保存加班证据。本案中因未签合同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建议及时主张权利避免时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