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节假加班未调休获赔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节假加班未调休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2024年国庆节加班未安排调休,主张支付加班费引发争议。案由涉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及调休制度执行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2024年国庆假期期间,公司安排其连续加班7天,期间未提供任何调休安排。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按3倍工资支付加班费,但公司称已通过弹性工作制抵消加班时长。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及银行流水证明实际加班情况,公司则出示了内部排班表主张存在调休计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3倍工资,且公司未实际安排调休;公司辩称已通过弹性工作制替代调休,且张某某同意自愿加班。双方对加班性质及调休执行情况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出示了2024年10月1日至7日的打卡记录及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显示节日期间持续工作状态。公司虽提交排班表,但无法提供实际调休的考勤数据佐证。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公司未落实调休制度,且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弹性工作制相关条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未安排调休,裁决支付张某某2024年国庆节期间加班费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法》第44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才需支付加班费。
分析启示:国企更应严格遵守劳动法规,节假加班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建议劳动者保留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据,对未落实调休的情况及时主张权利。企业应完善加班审批流程,避免口头承诺替代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