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加班三倍工资被拒员工仲裁胜诉
案件标题:节假加班三倍工资被拒员工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加班费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工作期间多次因项目需要在春节、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虽口头承诺支付三倍工资,但实际仅按平日工资标准发放。2024年某月张某某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主张公司拖欠节假加班费及三倍工资差额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应依法支付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公司则称部分加班属自愿且未签订书面合同,不应支付三倍工资。双方对加班期间及工资标准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未果,依法开庭审理。员工提交了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截屏及同事证言证明加班事实。公司承认存在加班情况,但质疑部分记录真实性。经核验,仲裁委采信员工提供的电子考勤数据及聊天记录,确认公司存在违法情形。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法定节假日加班三倍工资差额约2.8万元,对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诉求不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未签订书面合同期间依法认定劳动关系成立,但三倍工资主张需满足连续工作满1年条件。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加班管理并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需注意保留加班证据及主张时效。本案中,虽部分时段因合同问题未能获支持,但节假加班费诉求仍获认可,凸显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