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平日加班费维权成功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平日加班费维权成功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平日加班费产生劳动争议,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2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期间公司常因项目推进要求其加班。2024年某月,张某某离职后发现公司未支付其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平日加班费,累计约3.5万元。张某某曾多次通过微信与主管沟通加班事宜,但公司仅以'已安排调休'为由拒绝支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未结清的平日加班费,公司辩称加班需书面审批且已通过调休冲抵,但未提供完整考勤记录及加班审批单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的微信聊天记录、考勤系统截图及银行流水,证明实际加班时长。公司方出示了内部考勤制度文件及部分休假审批记录,但无法对应所有加班时段。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相关证据,其逾期未提交。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平日加班费共计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法》第44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加班审批流程及调休安排,视为未支付加班费。
分析启示:劳动者应定期保存加班证据,国企更需规范管理制度。用人单位若未明确加班审批要求,可能承担未支付加班费的法律责任。维权时注意仲裁时效,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