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派遣工值班费被拒 索赔破局
案件标题:国企派遣工值班费被拒 索赔破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因值班费争议诉至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作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派遣至市属国企的员工,被安排在国企下属子公司进行夜间值班。期间每月需在非工作时间值守2-3次,每次约4小时。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值班费约3.5万元,但企业以'值班不属于加班'为由拒绝。员工提供排班表、值班记录及微信工作群截图证明值班事实,企业则以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值班期间应计发值班费,企业认为非法定加班且未签订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企业对值班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法官认为微信聊天记录与排班表可形成证据链,结合国企用工惯例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争议焦点转向值班费计算标准,企业未能举证证明已约定值班补贴标准
仲裁结果:仲裁委支持员工主张,裁定企业支付2024年6月至9月期间的值班补贴共计约2.8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31条关于加班费的规定;2.《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值班补贴的处理原则;3.《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值班管理制度并明示补贴标准,劳动者需注意留存考勤记录、沟通佐证等材料。本案因企业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但值班事实认定仍构成法定赔偿依据,建议用人单位完善用工合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