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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加班未支付三倍工资员工获赔

案件标题:节假加班未支付三倍工资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因节假加班未获三倍工资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约定月薪1.2万元。2024年春节、国庆期间,公司要求其连续加班15天,但仅支付平日加班费。张某某通过手机打卡记录和微信工作群聊天截图证明加班事实,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公司称已通过调休抵消加班时长,且员工未履行加班审批手续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公司提交的考勤表显示春节、国庆期间张某某有加班记录,但未标注节假日标识。张某某出示的打卡记录与聊天记录显示加班时间为法定节假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现场调取公司人事系统数据确认加班时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节假加班补偿金约3.5万元,包含未支付的三倍工资及经济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法》第44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为正常工资的300%,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员工应留存加班时段的考勤记录和工作证据,企业须完善加班审批制度并依法核算工资。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加班时段与法定节假日的对应关系,认定企业未履行法定支付义务

分类:加班费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