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实习生值班加班费被拒仲裁支持

实习生值班加班费被拒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实习生值班加班费被拒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实习生张某某因值班期间未获得加班费与公司发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实习生,期间多次被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值班。公司称值班属工作安排而非加班,拒绝支付加班费。张某某主张值班期间实际工作超8小时,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约3.5万元加班费。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值班期间工作超时应算加班,公司则主张实习生无劳动关系且值班属工作职责范畴,不应支付加班费。双方对值班性质及工作时长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值班排班表、工作群聊天记录及同事证言,证明实际工作时长。公司出示实习协议及考勤记录,称值班为工作安排而非加班。仲裁委重点审查值班记录与工作时长认定,认定公司未明确值班待遇构成违法。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约2.8万元加班费,驳回其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3条、第31条及《关于用人单位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问题的决定》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值班期间工作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

分析启示:实习生应主动确认工作性质及报酬标准,及时保存值班记录等证据。企业需明确区分值班与加班,完善规章制度。劳动者维权时需注意时效,确保证据链完整以提高胜诉率。

分类:加班费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