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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收录 630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物流公司及某劳务派遣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

2022年3月,赵某通过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某物流园区从事装卸工作。同年5月12日,赵某在园区仓库作业时,因仓库顶部钢架突然坍塌,赵某从高处坠落并吸入有毒气体,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及急性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生前由派遣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已核定部分工伤待遇。赵某家属主张,赵某在事故发生前一周曾遭遇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虽未构成工伤,但影响了其后续劳动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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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陈某诉某建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12日,劳动者陈某受聘于某建材公司,在该公司位于郊区的钢结构仓库从事货物堆放工作。当日14时许,仓库顶部因长期未检修且遭遇暴雨,局部钢梁突然坍塌。陈某为躲避坠落物,从约3米高的货架处坠落受伤,随后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病历记录,陈某诊断为右胫骨粉碎性骨折及腰椎压缩性骨折,住院15天。2022年8月,陈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陈某主张其受伤前长期在粉尘环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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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劳务派遣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赵某通过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某工厂从事搬运工作。同日,赵某在工厂车间作业时,因工厂承包方违规堆放货物导致货架坍塌,赵某被重物挤压致右腿粉碎性骨折。送医后,赵某突发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死亡。工厂方主张赵某系突发疾病死亡,应视同工伤,但否认坍塌事故与死亡的因果关系。赵某家属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工伤并赔偿。仲裁委依据考勤记录、现场监控、医院病历(显示骨折后突发心梗)及尸检报告,认定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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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陈某诉某建筑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12日上午,原告陈某受聘于某建筑公司,在市中心某商场改建工程的办公场所附属搭建的施工平台进行作业。当日10时许,因平台支架老化且超载,发生坍塌事故,陈某从高处坠落,被坠落的工具箱击中头部,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调查,陈某与某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某建筑公司拒绝支付工伤待遇,陈某家属遂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认定陈某为工伤。因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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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2年5月10日,某科技公司将办公大楼装修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李某。外包施工人员张某在作业时,因脚手架坍塌从高处坠落,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及严重烧伤。次日,张某在送医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加重了伤情。经医院病历记录,张某构成九级伤残。某科技公司未为张某缴纳工伤保险,李某作为分包人无力赔偿。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并主张护理费、医疗费等损失,总诉求金额在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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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矿业公司及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赵某入职某建筑劳务公司(分包方),被派往某矿业公司(总包方)下属矿山作业。同年8月12日,矿山井下作业面发生坍塌事故,赵某被巨石挤压致双下肢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工伤五级,并伴有尘肺病职业病。2023年3月,赵某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再次受伤。某矿业公司以赵某已患职业病且存在交通事故为由,拒绝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赵某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停工留薪期并支付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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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陈某诉某物流公司工伤认定纠纷案

2022年5月12日上午9时许,原告陈某在某物流公司位于市郊的仓储中心仓库内从事货物分拣工作。当日仓库通风系统故障,导致大量挥发性化学品泄漏,现场空气中有刺激性气味。陈某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因吸入有毒气体产生头晕、呼吸困难,随即晕倒。在昏迷倒地过程中,其头部及身体多处撞击到堆放的货物托盘,造成严重颅脑损伤及多处骨折。事故发生后,同事立即拨打急救电话,陈某被送往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为急性中毒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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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劳务派遣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10日,赵某受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某建筑工地从事钢筋绑扎工作。当日14时许,施工现场一处临时脚手架因违规搭建发生坍塌,赵某被坠落钢筋击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赵某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劳务派遣公司拒绝认定工伤,称赵某系外包人员且未缴纳社保。赵某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赵某因工死亡。随后,家属申请劳动能力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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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赵某诉某劳务公司及某仓储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3年5月12日,劳务派遣人员赵某在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随后前往某仓储公司仓库上班。次日凌晨,赵某在仓库作业时,因违规堆垛导致货架坍塌,赵某被重物挤压并引发局部火灾,造成严重烧伤及多处骨折。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但某仓储公司未依法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经鉴定,赵某构成工伤,伤残等级为五级。赵某主张由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因未缴社保,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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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建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11月12日,张某在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承担次要责任,造成轻微骨折。次日,张某返回位于某市郊区的某建材公司仓库准备加班。14时30分许,仓库内堆放的重型钢材因堆放不规范突然坍塌,张某被严重挤压。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张某被紧急送医。经某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张某存在多处肋骨骨折、脾脏破裂、肝脏挫裂伤等严重器官损伤,行急诊手术切除脾脏。张某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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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陈某诉某建筑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10日,劳务人员陈某受聘于某建筑公司承包的“锦绣家园”工地从事泥瓦工作。当日17时30分,陈某在下班途中,行至工地附近路段时,因路边脚手架违规堆放倒塌,砸中陈某致其重伤。经送医诊断,陈某脾脏破裂、左肾挫裂伤,行脾切除术,构成九级伤残。次日,陈某因同一地点另一车辆违规驾驶发生碰撞,交警认定陈某负次要责任。某建筑公司以陈某受伤主要源于交通事故且非工作时间内为由,拒绝认定工伤。陈某遂申请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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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陈某诉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11月10日清晨,原告陈某在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厂内的钢结构平台从事设备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该作业涉及有限空间清理,属工作时间前后的预备性工作。上午9时许,平台局部支撑结构突然坍塌,陈某随坠落物跌入下方反应池。因反应池内残留挥发性化学品,陈某吸入有毒气体导致急性中毒,加之高处坠落造成多处骨折及内脏损伤。事故发生后,陈某被紧急送医,经某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诊断为重度急性中毒合并多发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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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劳务派遣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赵某系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某化工厂从事高空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2022年5月10日,赵某在工厂车间进行管道检修时,因脚手架坍塌从高处坠落,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及严重烧伤。事故发生后,赵某被送往某医院救治,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经查,某化工厂未依法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证明确认无参保记录。赵某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因未获赔偿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确认赵某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某化工厂作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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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建筑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赵某入职某建筑公司,在某市建筑工地从事钢筋绑扎工作。同年8月12日上午,赵某在工地内部道路驾驶叉车转运建材时,因视线盲区与正在指挥作业的工人孙某驾驶的混凝土泵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赵某头部及胸部遭受严重撞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孙某负次要责任。赵某家属随后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工伤关系并赔偿。在仲裁期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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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陈某诉某物流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陈某系某物流公司平台签约快递员。2023年5月12日7时30分,陈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公司办公场所院内进行早班车辆调度与货物整理。期间,因院内地面湿滑且视线受阻,陈某与正在倒车卸货的公司货车发生碰撞,导致陈某重伤。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陈某被送往某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多处骨折及内脏损伤,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同年6月,陈某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6条认定其为工伤。陈某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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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张某诉某物流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5月10日上午10时许,劳动者张某在某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市郊的仓储中心仓库内从事货物搬运工作。期间,物流员赵某驾驶叉车在卸货区进行倒车作业,因视线盲区未察觉张某处于车辆后方,直接碾压张某右下肢。事故发生后,张某被紧急送往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胫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手术治疗。经查,某物流有限公司虽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受伤后处于停工留薪期,生活需人照料。经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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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张某诉某建筑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3年3月10日清晨7时40分,劳动者张某在前往某建筑公司施工工地途中,该工地位于某开发区工业园内,属于封闭管理的厂区范围。张某系由分包人李某承包的劳务班组工人,未与总包方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当日7时50分,张某驾驶电动车进入厂区大门,正值工人上班打卡高峰期。此时,某建筑公司雇佣的叉车司机赵某正在从事设备搬运的预备性工作,因视线受阻,叉车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张某右腿胫骨骨折,经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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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矿业公司及某劳务派遣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11月10日清晨6时40分,劳务派遣人员赵某前往某矿业公司井下作业面进行班前设备检修(预备性工作)。在驾驶矿车行驶至矿区内部专用道路时,因路面湿滑且视线受阻,与另一辆正在作业的矿用卡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赵某被高温排气管严重烧伤,经送医诊断为全身多处深度烧伤伴吸入性损伤,住院治疗三个月后出院。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赵某伤残等级为五级,大部分护理依赖。赵某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被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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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2年

赵某诉某建筑工程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3月10日,劳务人员赵某受雇于某建筑工程公司,在位于市郊的“锦绣家园”建筑工地从事钢筋绑扎工作。当日17时30分,赵某结束当日工作,驾驶电动车沿工地内部专用道路返回宿舍区。因工地道路狭窄且无照明,现场指挥车辆进出的安全员李某操作叉车时未尽观察义务,叉车与赵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赵某当场昏迷,经送医诊断为左胫骨骨折、右臂尺骨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在下班途中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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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人身伤害· 2023年

赵某诉某物流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3年3月10日清晨,外包装卸人员赵某进入某物流园区,在正式工作时间开始前整理装卸工具。此时,园区内一辆由用工单位指派的叉车正在进行货物转运作业。因驾驶员视线盲区,叉车倒车时碾压到正在整理货物的赵某。事故致赵某右腿粉碎性骨折,经送医治疗后住院康复。赵某随后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局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关于工作时间前后从事预备性工作受伤的规定,认定其为工伤。赵某经劳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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