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康泰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患者张某因持续高热入住某康泰诊所。住院期间,诊所医护人员未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在病历书写及管理中存在严重缺陷,关键检查报告缺失且病程记录与实际用药情况不符。张某家属发现病历混乱后要求封存,诊所未能提供完整病历。经后续治疗,张某因延误诊断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家属主张诊所因病历管理不当导致无法进行严密的医疗过错鉴定,且存在明显的诊疗违规,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85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双方就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争议较大。鉴于诊所病历书写缺陷严重,无法还原诊疗全过程,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意见认为因病历缺失导致无法进行严密的因果关系鉴定。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诊所因病历管理不当导致举证不能,推定其存在过错。双方就是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进行了详细质证。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康泰诊所未尽到病历书写和保管义务,存在明显过错,且该过错与张某的损害后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综合考量张某的伤残等级、当地生活水平及各项损失,最终判决诊所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9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不当的法律后果。在病历存在书写缺陷或缺失导致无法鉴定时,法院可依法推定医疗机构过错,这强化了医疗机构规范书写和管理病历的法律义务,保护了患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