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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孕妇张某在某诊所进行产检,该诊所医生李某建议其使用某类宫缩抑制剂。张某遵医嘱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导致胎儿宫内窘迫,最终不得不进行紧急剖宫产。新生儿出生后确诊为重度缺氧缺血性脑病,伴有永久性脑瘫,左下肢功能严重受损,需长期康复治疗。张某因产后恢复不良,亦遭受较大身心痛苦。经查阅该诊所用药清单,发现李某在用药剂量计算中存在明显计算错误,且未对张某的高危体质进行充分评估,违反了诊疗规范。张某遂起诉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本案经法院委托,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指出,某诊所医务人员李某在用药过程中存在过错,用药剂量计算错误与新生儿脑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同时,张某自身高龄因素为次要原因。双方对鉴定意见无异议,但就是否存在过错的具体情节及赔偿金额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诊所医务人员李某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存在医疗过错,且该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综合考虑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酌定某诊所承担7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某诊所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80,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医疗机构在产科用药安全中的注意义务,特别是剂量计算的准确性至关重要。通过医疗损害鉴定厘清因果关系与责任比例,为同类产科医疗损害案件中过错认定及赔偿标准提供了参考,警示医务人员需严格遵循诊疗规范。

分类:医疗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