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口腔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0日,张某因牙齿松动至某口腔医院就诊,该院医师李某为其进行拔除左下颌智齿手术。术中李某操作不当导致张某下牙槽神经损伤,引发剧烈疼痛及持续性出血。术后张某出现严重并发症,病情迅速恶化。5月12日,张某在前往上级医院急救途中因失血性休克及呼吸衰竭死亡。经司法鉴定,某口腔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口腔诊疗规范的治疗过错,该过错与张某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比例为60%-70%。张某家属主张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后续治疗费等,但双方就是否包含后续治疗费及具体金额产生争议。
审理过程
张某家属起诉后,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明确医院存在治疗过错,参与度为65%。庭审中,双方就是否支持后续治疗费产生分歧,家属提交了部分已发生的复查费用票据。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某口腔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鉴于张某死亡,结合鉴定意见确定的65%参与度,酌情确定医院承担65%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某口腔医院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85,000元,并支持部分后续治疗费,总赔偿金额落在5万元至10万元区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1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口腔诊疗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严重并发症并致人死亡的责任认定标准。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参与度比例,合理划分了医患双方责任,体现了民法典对患者权益的保护,对规范口腔临床操作具有重要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