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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某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患者赵某因重度贫血至某诊所就诊。诊所医师在未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的情况下,违规对赵某输注同型血液。输液过程中,赵某突发寒战、高热及呼吸困难,诊所未及时停止输血并采取急救措施,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某诊所违反输血技术规范,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其输血过错与赵某死亡之间存在主要因果关系。赵某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认定诊所存在过错。家属不服一审判决关于赔偿金额部分的认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重点审查了输血过错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及赔偿标准。经法庭调查与辩论,确认手术记录显示未做配血试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判决结果

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某诊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比例为70%。鉴于赵某自身基础疾病,家属自担30%责任。判令某诊所赔偿赵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280,000元。该金额符合过错程度及当地赔偿标准,且严格落在责任分担范围内。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18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输血技术规范,严禁无配血输血。明确未规范操作导致患者死亡的,即便患者有基础疾病,医疗机构仍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强化了医疗安全底线。

分类:医疗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