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诉某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张某诉某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72岁的张某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入住某诊所住院部。住院期间,张某出现高热、呼吸困难等症状,经诊断为重症肺炎及败血症。经查,该诊所在张某入院后未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病房通风与消毒措施不到位,导致张某感染耐药菌。张某病情急剧恶化,最终被转至上级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家属主张诊所存在严重的感染防控过错,要求赔偿。经核算,张某已支出的医疗费、丧葬费等直接损失共计8万元,后续治疗费预估需3万元。

审理过程

张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双方同意由医学会进行鉴定。医学会出具鉴定意见,认定某诊所在诊疗过程中违反《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未落实感染防控措施,与张某的院内感染死亡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建议诊所承担主要责任。法院结合鉴定意见、费用票据等证据,对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诊所未尽到严密的感染防控义务,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鉴于张某自身高龄且基础疾病严重,酌情确定诊所承担7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某诊所赔偿张某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2万元(含后续治疗费部分支持),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21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在院内感染防控中的注意义务。通过医学会鉴定厘清过错与因果关系,体现了司法对医疗安全的严格监管,警示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感染防控规范,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分类:医疗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