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某景区管理公司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日,某景区举办“五一”狂欢音乐节,由某文化传播公司(主办方)策划,某景区管理公司(经营者)提供场地。现场搭建了一座临时舞台背景板。当晚20时许,人群拥挤,背景板因固定不稳突然倒塌,将正在围观的赵某挤压倒地,致其重伤。赵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调查,背景板由第三方搭建公司安装,但景区方未核实其资质,且现场安保人员未及时疏导人流。赵某家属与景区方协商赔偿未果,遂提起诉讼。死者赵某生前无固定职业,残疾赔偿金等具体金额需结合当地标准进一步核算确定。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事故原因进行鉴定,确认背景板倒塌系安装缺陷所致。庭审中,法院重点审查了景区方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结合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言,认定景区方在场地安全管理上存在重大过失。第三方搭建公司作为直接侵权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1. 第三方搭建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2. 某景区管理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3. 某文化传播公司作为组织者承担连带责任。鉴于受害人死亡,赔偿总额暂按估算,其中残疾赔偿金因受害人具体情况未完全确定,暂按法定标准下限计算,景区方需在补充责任范围内支付相应款项。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8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群众性活动中,场地经营者对临时设施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即使直接侵权人为第三人,经营者未尽审查与安保义务仍需承担补充责任,警示公共场所管理者需强化临时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