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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游乐园及陈某公共场所安全伤害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日,受害人张某在某市火车站广场旁的“欢乐时光”游乐园体验旋转飞椅项目。该项目由某游乐园运营,设备由陈某负责日常维护。当张某乘坐至高空时,设备突发故障突然急停,导致张某因惯性被甩出,摔落在地面。事故发生后,张某被紧急送医,经诊断为右腿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后,张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查明设施是否合格。监管部门调取现场照片并封存设备,发现设备缺乏定期检修记录。某游乐园辩称已尽安全保障义务,但未能提供设备合格证明。张某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确认为十级伤残。针对设施是否合格的问题,因某游乐园无法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及年度检测报告,且现场照片显示设备存在明显锈蚀和螺丝松动,法院认定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陈某作为直接维护人员,其失职行为由某游乐园承担用人单位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游乐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鉴于张某自身未注意观察警示标识,酌情减轻游乐园0.5%的责任,但考虑到设施故障为主要原因,最终判定游乐园承担95%的责任,张某自担5%。赔偿总额经核算为8500元,包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该金额在1万元以下。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9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3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公共场所经营者对游乐设施的安全保障义务,特别是设施合格证明的举证责任。即使受害人存在轻微过失,若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营者仍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有助于强化公共场所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

分类:公共场所安全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