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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诉某诊所非法行医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孕妇陈某因腹痛前往某诊所就诊。该诊所实际由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李某经营。李某在无执业资质情况下,擅自对陈某进行静脉输液治疗,且未规范书写病历,护理记录缺失,导致病情延误。陈某随后出现剧烈腹痛及阴道流血,被紧急转诊至市人民医院,确诊为胎盘早剥,虽经抢救保住胎儿,但造成重度贫血及产后大出血,需长期休养。经司法鉴定,李某的非法行医行为与陈某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为次要责任。陈某因治疗及休养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审理过程

陈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李某及某诊所承担赔偿责任。审理中,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指出李某无资质行医,违反诊疗规范,护理记录缺失导致无法全面评估病情,对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责任。某诊所作为经营主体,对聘用无资质人员管理不善,应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李某构成非法行医,某诊所未尽管理义务。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判决某诊所及李某共同赔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元。鉴于损害后果较轻且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下,法院支持原告主要诉求,驳回其他过高诉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审核医务人员资质,规范病历与护理记录书写。非法行医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明确参与度比例有助于精准量化赔偿责任,维护孕妇合法权益,体现司法对医疗安全的严格监管。

分类:医疗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