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某康安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孕妇陈某在某市某区康安诊所进行产前检查。该诊所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接诊医师赵某亦无医师执业资格。赵某在未取得正规检查设备情况下,仅凭听诊判断胎儿情况,并擅自向陈某开具含有高剂量不明成分中药制剂用于“保胎”。陈某服药后出现剧烈腹痛及阴道流血,被紧急送至某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后新生儿因严重药物中毒导致重度脑损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需终身护理。陈某因治疗及护理产生巨额费用,且因长期奔波治疗导致误工。
审理过程
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委托某市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指出:康安诊所属非法行医,医师赵某存在严重违规诊疗行为,开具的药物与新生儿脑损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认定存在医疗过错。陈某主张的误工费及部分无票据支持的费用因证据不足未予全额支持,但主要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依据正规医院票据予以确认。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康安诊所非法行医,医师赵某过错明显,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鉴于陈某自身无过错,酌定康安诊所承担100%赔偿责任。判决康安诊所赔偿陈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250,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非法行医导致严重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通过医学会鉴定明确过错与因果关系,严格适用民法典规定,不仅维护了患者权益,也警示基层非法诊所必须依法执业,对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具有重要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