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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某游乐园设施维护有限公司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日,残疾人赵某前往某市某商场内的“欢乐天地”游乐园体验高空旋转飞椅项目。该项目由某游乐园设施维护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与维护。游玩过程中,因设备液压系统突发故障导致座椅失控坠落,赵某从三米高处摔落,经医院诊断为右腿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赵某与商场管理方协商赔偿未果,遂提起诉讼。赵某主张其作为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应获得更周密的安全保障,而设施维护单位未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商场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二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经审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赵某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确认为八级伤残。庭审中,赵某申请证人李某出庭作证,证实事发前曾听到设备异响。一审法院认定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过错,商场未尽审核监督义务,承担补充责任。双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重点审查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设施安全检测的规定,以及第三人侵权与经营者责任的划分逻辑。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因设施故障导致赵某受伤,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某商场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判决设施维护有限公司赔偿赵某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80,000元;某商场在设施维护有限公司无力赔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98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景区游览项目中,设施维护单位与经营场所经营者在发生设施故障致人损害时的责任划分标准。特别是对于残疾人群体,经营者负有更高的安全保障注意义务。通过区分直接侵权人与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为类似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提供了裁判指引,有助于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设施维护与安全监管。

分类:公共场所安全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