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某超市安全保障义务及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下肢残疾的赵某独自进入某大型超市购物。在生鲜区,赵某因轮椅操作不便轻微碰撞货架,超市安保人员李某见状未加劝阻,直接上前实施暴力拖拽,强行将赵某按倒在地并持续殴打,导致赵某头部重创昏迷。赵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赵某系颅脑损伤死亡。事发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认定超市安保人员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时对超市消防设施进行抽检,确认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设施合格。赵某家属主张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且安保人员行为属职务行为,要求超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二审程序。审理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赵某死亡原因与安保人员暴力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确认直接因果关系。同时,调取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包括其他顾客及店员)证实安保人员存在严重违规处置和暴力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据证实超市硬件设施无瑕疵,排除设施缺陷导致的责任。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某超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鉴于安保人员李某系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实施严重侵权行为,超市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考虑到受害人赵某为残疾人,超市安保人员处置极度不当,主观恶性大。判决某超市赔偿赵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250,000元。二审维持原判。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公共场所经营者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更高安全保障义务。安保人员暴力执法导致顾客死亡,经营者需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同时,通过区分设施合规与人为侵权,厘清了不同责任来源,对规范商超安保行为、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具有典型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