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0日,患者张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前往某诊所就诊。接诊医生李某在未核实血源合法性且未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的情况下,违规为张某输注来自非正规渠道的血液。输液过程中,张某出现剧烈寒战、高热及呼吸困难,诊所医务人员未及时停止输血并采取有效急救措施,导致张某病情恶化。经转诊至市人民医院,张某被确诊为输血后肝炎合并重度贫血,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张某因治疗及康复产生大量费用,且后续仍需定期抗病毒治疗,具体后续治疗费用尚未最终确定。双方就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产生争议,遂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指出,某诊所违反诊疗规范,未履行告知义务,违规使用非法血源,其过错与张某的伤残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法院主持人民调解程序,重点就是过错比例及赔偿明细进行协商,但因后续治疗费金额未确定,调解未果,转入审判程序。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诊所存在明显医疗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某诊所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420,000元。对于张某主张的后续治疗费,因金额未确定,法院责令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或结合鉴定意见中的预估费用予以支持部分。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19条
案件意义
本案聚焦诊所违规输血引发的严重损害,明确了医疗机构在血液管理及告知义务中的严格责任。通过“过错与损害因果关系”的认定,强化了临床护理记录在举证责任中的关键作用,对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输血行为具有典型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