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诉陈某非法行医致新生儿伤残案

张某诉陈某非法行医致新生儿伤残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孕妇张某在陈某无医师执业资格的私人诊所进行产检。陈某违规实施静脉注射催产素,导致张某出现严重产后大出血。陈某未予专业救治,强行将张某及新生儿装入车辆送往市第三医院。途中因颠簸加剧出血,新生儿出现窒息征象。抵达医院后,经抢救新生儿虽存活,但因重度缺氧缺血性脑病导致重度脑瘫,经鉴定为五级伤残。张某亦构成轻伤二级。

审理过程

张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陈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其违规用药、转运不当与新生儿脑瘫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参与度为80%;医院急救措施符合规范,无过错。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陈某构成非法行医罪,同时在民事赔偿中认定其承担80%的主要责任。综合计算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判决陈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2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非法行医者在民事侵权中的赔偿责任边界,特别是针对非法转运导致损害扩大的情形,强化了医务人员(含非法行医者)的注意义务。同时,细化了后续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对同类非法行医致新生儿伤残案件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医疗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